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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巧良代表。受訪者/供圖
記者|潘巧
責編|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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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人工智能快速發展,成為熱議話題。“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堅持促進發展和規范管理相統籌,加強數據基礎制度規則建設和人工智能治理,營造有益、安全、公平的發展環境。2026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律師協會監事長張巧良將關注焦點聚焦于人工智能治理與法治建設。
作為一名長期從事法律工作、持續關注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全國人大代表,張巧良坦言近年來有一個深刻的感受,“時代在變,治理就要跟著變;技術在進步,法治必須走在前。”
“今天的AI,早已不是遙遠的科技概念,它就在我們身邊。刷臉出行、智能辦公、網絡傳播、基層服務、司法輔助……人工智能正在深刻改變社會運行方式,也在重塑我們的社會治理。”張巧良在調研中發現,在加速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提升生產效率、優化公共服務、創新社會治理方式的同時,人工智能技術的伴生風險同樣不容忽視。利用人工智能實施詐騙、生成虛假信息、侵犯人格權、數據濫用、算法歧視等新型違法違規行為頻發,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及公民合法權益構成挑戰。
面對人工智能帶來的深刻變革,張巧良認為,法治建設必須跑在技術應用前面。他建議,加快人工智能基礎性、綜合性立法,明確人工智能發展與安全并重、鼓勵創新與嚴格監管相統一的基本原則,建立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劃定應用底線與禁止性清單。明晰平臺企業、技術開發者、產品使用者的權利義務與法律責任,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數據安全、知識產權、侵權責任、刑事規制等配套規則,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人工智能法律制度體系。
在司法層面,他關注到新技術給權益保護帶來的挑戰。針對深度偽造、AI擬聲、虛假音視頻傳播、智能詐騙等危害突出的問題,他建議完善相關法律適用規則,強化對公民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個人信息權益的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嚴懲利用人工智能實施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提升司法應對新類型案件、維護公平正義的能力水平。
針對監管治理,張巧良建議建立網信、公安、工信、市場監管、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強化信息共享、聯合研判、風險預警、源頭管控與聯合執法。同時,嚴格落實平臺主體責任與內容審核義務,全面推行人工智能生成內容強制標識、全程溯源、安全評估制度,形成政府監管、企業主責、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協同發力的共治格局。
著眼于長遠發展,張巧良還建議將法治思維與邏輯理性教育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在中小學教育中強化邏輯推理、批判性思維、法治意識和信息甄別能力培養,引導青少年樹立規則意識、證據意識、程序意識,增強抵御網絡謠言、虛假信息與算法操縱的能力。建議將人工智能法治宣傳納入全民普法規劃,面向社會公眾開展常態化法治教育,提升全民數字法治素養與理性思辨能力,夯實社會治理現代化的人文基礎。
在公共管理與社會服務領域,張巧良建議,明確政務服務、司法輔助、公共管理、民生服務等場景中人工智能應用的邊界與程序,確保技術運用合法、正當、必要、透明。以法治約束公權力運用,保障公共決策公平公正,以理性思維提升治理效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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