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上方“利網”直接關注?在利辛 看利網
![]()
客服微信:lixinren
近日,利辛法院審理了一起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被告人朱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三個月。
經查明,2025年8月,被告人朱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沿寧洛高速公路自西向東行駛至利辛縣域境內,撞到劉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尾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乘坐在小型普通客車內的被害人凌某死亡。經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一大隊認定,朱某負此事故主要責任。后朱某對被害人近親屬進行賠償,獲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另查明,案發后,被告人朱某在事故發生后明知他人報警,而在現場等待,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罪行。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朱某主動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罪行,系自首,愿意接受處罰,且同被害人近親屬達成調解協議并取得諒解,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寄語:交通事故瞬間發生,不但給被害人及其家庭帶來永久傷痛,也讓肇事者深陷泥潭,背負終身愧疚。法律的懲處既是對生命的敬畏,也是對公共安全的守護。提醒廣大駕駛人員謹慎駕駛、敬畏生命、平安出行,莫讓一時疏忽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來源:利辛網綜合利辛法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