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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司機監守自盜
職務侵占終獲刑
案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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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運輸行業中,貨物安全是企業經營的重要底線。然而,個別從業人員卻利用職務便利,將承運貨物據為己有,嚴重侵害企業的合法財產權利。近期,福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一起職務侵占案提起公訴,彰顯了檢察機關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打擊職務犯罪的剛性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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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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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洪某某原系福鼎市某物流公司的駕駛員,負責將某五金公司委托承運的有色金屬鉛黃銅棒轉運至指定地點。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間,洪某某利用貨物用木箱整箱包裝且無過磅驗收的漏洞,多次在運輸途中開箱截取銅棒,并藏匿于自己家中,涉案銅棒價值共計36000余元。2024年3月21日,洪某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罪行,自愿認罪認罰。福鼎市人民法院經審理,采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以職務侵占罪判處被告人洪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扣押在案的銅棒發還給被害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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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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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職務侵占罪?
簡單來說,職務侵占罪就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把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的行為。在本案中,洪某某作為物流公司的駕駛員,他的職務就是負責運輸、保管承運的貨物,洪某某正是利用了這個職務便利,將本單位負責承運的銅棒偷偷據為己有。這就符合了職務侵占罪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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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眾的警示
無論是企業員工還是在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都要清楚:利用職務便利“順手牽羊”,絕不是小事,而是可能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一旦發現自己的行為可能涉嫌違法,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積極退贓,才是爭取寬大處理的唯一正確途徑。對于企業而言,也要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彌補與規范管理漏洞,并加強對員工的法治教育,從源頭上預防此類犯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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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辦理,不僅有力打擊了該職務侵占犯罪,也進一步為企業筑牢了法治防線。福鼎市人民檢察院將持續依法履行檢察職能,常態化開展涉企犯罪打擊與預防工作,為營造安全、有序、公平的營商環境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供稿:第一檢察部
撰稿:王松濤
編輯:羅穎
部分圖片源于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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