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鄭州市的一位市民小江(化名)講述了父親就醫的經歷。今年2月15日凌晨,他的父親因飲酒后消化道大出血,被緊急送往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入院記錄顯示,患者當時診斷為失血性休克、消化道出血、酒精性肝硬化伴胃底靜脈曲張、重度貧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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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過程持續了約7.5小時。當天中午,患者病情惡化,家屬在辦理出院后,用救護車將處于昏迷狀態、依賴呼吸機與血管活性藥物維持的父親轉運回吉林老家。遺憾的是,患者在抵達吉林時已離世。處理完后事,小江返回鄭州補繳住院費用時,留意到費用清單上一項名為“垂體后葉素”的止血針劑記錄,顯示在約7.5小時的搶救期間使用了100余支,花費7000多元。小江對此提出質疑:在這么短的時間內使用如此大量的止血針,是否合理?他與醫院協商后,醫院于3月份退還了該藥品患者自費部分的4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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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醫院外科重癥監護室的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100支垂體后葉素的用量在搶救治療范圍內是合理的。該工作人員同時解釋,退費考慮之一是出于對后續可能產生糾紛的預防。但小江回憶,父親被抬上轉運救護車時,并未有醫護人員將外帶藥品交予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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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用藥劑量,北京某大型綜合性三甲醫院的主任藥師張醫生表示,垂體后葉素針適用于消化道出血等緊急情況,搶救時根據出血量加大劑量是完全可能的。該院急診科趙醫生及北京另一家三甲醫院外科重癥監護室的侯醫生也認為,從患者病歷顯示的出血情況來看,加大止血藥物劑量在合理使用范圍內。小江對于退款原因仍心存疑問,他表示醫院并未明確說明這大量用藥是記錄有誤還是確實全部用于父親搶救。
對于此類情況,陜西德尊律師事務所主任陳灝指出,患者家屬如有疑慮,可以向當地衛健部門投訴,要求對用藥是否違反診療規范進行行政調查,也可申請醫療損害鑒定,由專業機構判斷用藥合理性。他還提到,如果醫院診療過程并無過錯,其此前主動退款的行為通常會被視為自愿和解。
這件事反映出在緊急醫療救治中,用藥記錄與費用明細的清晰溝通對家屬至關重要。醫療過程透明、解釋充分,不僅能緩解家屬的焦慮與疑慮,也是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基礎。我們相信,隨著醫療服務的持續改進和溝通機制的不斷完善,這類問題能得到更好地處理。每一位公民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也應依法依規行事,共同促進社會在法治與誠信的軌道上穩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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