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后悔把賣房子200多萬元給了女兒!”
剛剛落座,82歲的董媽媽,就十分生氣地說給女兒巨款的事。我每月在小區開展公益的免費法律咨詢活動,請她慢慢講。
董媽媽一生育有一男一女,女兒六十歲,生活安穩,兒子殘疾人,五十多歲提前退休了,常年住院,退休金不夠用,需要的董媽媽補貼支援他。
本來,董媽媽兩口子,與女兒女婿分開居住在不同的小區。一天,女兒說,兩家的房子都賣掉,合在一起買個大房子,住在一起,方便照顧你們兩個老人。董媽媽想,住在一起有人做飯,生病了有人照應,是件好事,就把自己房子賣了230萬元,給了女兒。后來兩家合買了一個110平方的大房子,100%登記在女兒名下。此時發生在2023年7月。
合住的前兩年,女兒把老兩口照顧得很好,其樂融融。可是,現在不一樣了,每天冷冰冰的,動不動還要訓斥父母,嫌棄老人動作慢了,聽不見了,事情多了。
現在,老人十分后悔,覺得來這里受氣了,不如自己住氣順,有二百萬元可以住一個好的養老院。
后悔的人,不止一個。
徐阿姨,房子無償過戶給孫子,口有約定住到百年。僅僅過了半年安生日子。一天,兒媳過來要房租,阿姨感到很奇怪,住自己的房子還要房租。兒媳振振有詞,現在這個房子是我們的房子,你有三個孩子,應當共擔你的住房費用,不能我們一家來承擔。老太太女兒趕來,氣的報警。警察了解了事情原委后,直接給徐阿姨說:阿姨啊,過戶太早了啊!后來經過小區居委、社區警察教育、開導、調解才平息。
許多六七十歲人問我,趁我身體好頭腦清楚,把房子過戶給兒女,可否?我說不建議這樣,建議你寫個遺囑,百年之后給他們,活著的時候,保護好自己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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