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信息:
- 日本京都11歲男童遭繼父掐死,嫌疑人已供述因沖動殺人,警方正以殺人嫌疑繼續偵辦。
- 7年前埼玉9歲男童被繼父勒死后藏尸電表箱,起因是孩子說‘你又不是我親爸’激怒對方。
- 埼玉案繼父長期無業靠妻子生活,案發后曾偽裝幫忙尋人,最終因殺人和遺棄尸體被判16年。
- 專家分析,再婚男性傷害繼子可能源于對前夫的嫉妒或留下自己基因的本能,導致敵意轉移。
- 建議再婚前應坦誠溝通,社會需允許繼父與孩子從保持距離開始,不必強求立即承擔父親角色。
![]()
京都府南丹市小學六年級學生安達結希(11歲)遺體被發現一案中,因涉嫌遺棄尸體被捕的繼父安達優季(37歲),據稱已供述“自己一時沖動掐住其脖子,將其殺害”。外界預計,警方接下來還將以殺人嫌疑繼續偵辦。
此前已有報道指出,結希曾對與安達優季同住表達不滿,說過“家里來了個奇怪的大叔,老是吵架”。而安達優季也曾動手打過結希。外界因此認為,這對再婚不久形成的“繼父”與“繼子”之間關系疏離,可能對案件發生造成了影響。
當然,不能因為是繼父,就斷言親子關系一定處理不好。也早已有觀點指出,在虐待等案件中,生父與繼父作為加害者的概率,在統計上未必存在顯著差異。
但與此同時,繼父與孩子之間的關系,確實存在一些不同于生父的因素。不僅當事人需要面對,周圍幫助維系這段關系的人,也有必要對此保持足夠敏感。
7年前,也就是2019年,埼玉市也發生過一起繼父遺棄小學生“兒子”尸體的案件。雖然案件經過和家庭環境并不相同,但從再婚到案發時間不長、親子關系存在問題等方面看,與這起京都案件也有不少相似之處。
當時,《周刊新潮》曾對該案進行采訪,刊發了案件背景及相關人士分析。以下為經編輯后轉載的內容,或可作為理解京都小學六年級男童案,以及思考親子關系問題的一點線索。
電表箱里的孩子
死者A某是埼玉縣埼玉市一所市立小學四年級學生,9歲。其母親42歲,是縣內一所公立高中的保健教師。比她小10歲的繼父B某則沒有固定工作,平時留在家中看家,因此得以住在埼玉市內由縣政府管理的教職工宿舍中。
然而,在妻子不在家的時候,他非但沒有照看好年幼的孩子,反而做出了遺棄并藏匿尸體的惡劣行為。
事情要追溯到2019年9月17日。當天夜里,因兒子遲遲未歸,母親擔心其安危,向警方報了失蹤。縣警方隨即在周邊展開搜索,并于18日凌晨0點30分過后,發現了已經遇害的A某。
令人震驚的是,孩子被發現的地點就在一家人居住的公寓樓內。尸體藏在自家對面一間空房旁邊、用于放置電力和供水設備的電表箱中。
在那個擺放著抄表儀器、狹窄陰暗的空間里,男孩以坐著后仰倒下的姿勢死去。據稱,他衣著沒有凌亂,但死因為窒息,脖子上還隱約可見被勒過的痕跡。
怕被妻子發現
警方隨即將案件作為重大刑事案件處理,由轄區警署成立專案組。向B某了解情況后,他在案發兩天后的19日供認作案,隨后因涉嫌遺棄尸體被捕。
一名負責采訪該案的縣警記者說,警方從一開始就懷疑作案者是繼父B某,并據此展開偵查。
據介紹,從A某就讀的小學步行回家大約只需10分鐘,沿途監控拍到了他放學回家的身影。書包也在家中,因此警方能夠確認他確實回到了家。問題出在回家之后。
B某曾向母親和警察解釋稱,自己“送兒子去上英語補習班了”,但實際上,A某當天并沒有去上課。
平時,A某會從家附近的公交站乘坐線路公交,前往靠近東日本旅客鐵道大宮站的補習班。但當天,無論是路面監控還是車輛行車記錄儀,都沒有拍到他的身影。
![]()
警方隨后再次搜查A某家中,結果發現他平時穿的鞋被裝進袋子藏了起來。
在這樣的現場情況之下,警方判斷,在A某死亡前最后與其在一起的人,只可能是B某,于是繼續對其進行非強制訊問。
據這名記者介紹,B某起初否認涉案,稱“不是我干的,兇手另有其人”。但最終,他承認,A某回家后,自己因聽說他把上課要用的紅白帽弄丟了而加以訓斥,結果孩子回嘴說“你又不是我親爸”,自己一怒之下便用繩狀物勒住了他的脖子。
他還稱,自己“怕妻子回家前事情敗露,一時慌亂,就把尸體藏了起來”。
長期靠妻子生活
這名繼父后來之所以更顯得狡猾,是因為在家屬報失蹤后不久,他還曾和母親、警察一起在附近四處尋找。也就是說,他當時是在裝作幫忙找人。
而且,雖然他在訊問中一度認罪,但被移送檢方后又再次改口否認。
上述記者說,B某在檢方訊問時表示:“我不知道兇手是誰。”
另有一名辦案相關人士稱,他不僅態度頑固,在訊問中還反復就自己的過往經歷和工作履歷作虛假陳述。
![]()
從B某的社交平臺資料來看,他把自己的工作寫成“音樂相關”,但實際上處于無業狀態。資料中還寫道,他出生于廣島縣吳市,曾進入當地一所中高一貫制重點學校,之后赴東京,進入東洋大學社會學部社會福利學科就讀。不過也有說法稱,他在入學前還曾就讀于另一所私立大學。
在這些個人資料旁邊,他還高調上傳了自己與疑似受害男童在公園踢足球的照片。外界不免懷疑,他是否想借此塑造自己是個疼愛孩子的父親形象。
![]()
前述辦案相關人士還表示,兩人于前一年通過社交平臺相識并迅速熟絡。到當年3月,B某以進入女方戶籍的方式與其結婚。家庭開支幾乎全部依賴女方承擔,他基本處于靠妻子生活的狀態。
圍繞撫養權的爭執
遇害男童的母親原本是家庭中的經濟支柱。她畢業于埼玉市當地一所升學名校,之后成為教師,并與一名比自己年長約5歲的公立高中男教師結婚,生下A某,但5年前離婚。
一名了解當時情況的附近居民回憶說,這對夫妻大約6年前以共同名義買地建房,住進一棟兩代同堂住宅,除了兩個孩子外,女方的祖父母也一起生活。
據稱,孩子的外祖父當時似乎已經退休,曾每天推著嬰兒車帶著后來的死者A某散步。可一家人住進去大約1年后,就把房子賣掉了。鄰居當時還覺得,那明明是新房,賣掉實在可惜。
據悉,被害的A某還有一個哥哥,離婚后由生父撫養。
記者隨后采訪了受害男童的親屬。對方表示,聽說離婚原因是夫妻二人都工作繁忙,長期聚少離多。母親當時強烈主張爭取撫養權,離婚過程并不順利。最終,在調解委員介入下,雙方協商后形成了兄弟分開撫養的結果。
這名親屬感嘆,如果當時A某沒有和哥哥分開,而是一起由父親撫養,也許就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重視教育的家庭
盡管經歷了不少波折,這位帶著年幼孩子生活的母親,在工作場合并沒有流露出明顯的悲痛或困頓感。
一名兩年前還與她共事的高中前教師說,她留著中長發,身形修長,做事利落,工作認真,也深受學生信任。至于她的私人生活,自己也是通過這次報道才第一次得知,過去從未見她顯露過因家庭問題而煩惱的樣子。
案發地附近一名居民也表示,因為她住在教職工宿舍,大家都知道她是老師。她上班時總穿著偏運動風的衣服,每天一早就出門,看上去很忙,但打理得很整潔,也比實際年齡顯年輕。
這名居民還說,自己幾乎沒見過家里有父親的身影,而且A某常常自己鎖門,所以一度以為這是個單親母子家庭。
一名與A某同年級學生的家長則說,A某除了上英語補習班外,從一年級起每周還會上一次游泳課,已經學會自由泳、仰泳和蛙泳。他在同年級孩子里算個子較高的,見人總會主動、精神十足地打招呼,既有禮貌,也讓人覺得這是個很重視教育的家庭出來的孩子。
此后,B某又因涉嫌殺人再次被捕,并以殺人和遺棄尸體兩項罪名被起訴。庭審中,他主張自己是沖動犯案,請求從輕處理。
母親也出庭作證稱:“A對我撒嬌時,被告曾突然發怒,沖出家門。”“我能感覺到他在嫉妒,兒子可能已經成了他眼中的礙事存在。”
她還表示,案發后,被告曾寫信給她,說“我自己也很痛苦,希望你能等我出獄”。她認為,對方并沒有真正面對這起案件,也沒有發自內心反省。
截至庭審時,兩人已經離婚。2020年10月9日,埼玉地方法院判處B某有期徒刑16年。被告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經生效。
當時,《周刊新潮》采訪的一名精神科醫生曾就“帶子女再婚”與犯罪問題作出如下分析:
“再婚對象中的男性傷害甚至殺害繼子的案件,通常有兩個原因。其一,是包括經濟因素在內,覺得自己是否不如前夫,由此產生嫉妒。其二,是想留下自己基因的本能。這兩種情緒,會讓他們把敵意投向繼承前夫基因的孩子。”
一名家庭問題咨詢人士當時則提出這樣的建議:
“要在婚前就準確判斷一個男人將來會不會虐待甚至殺害孩子,其實很難。但不能真心喜歡別人的孩子,本來就是很常見的事。社會需要在這個前提下思考問題。”
“在再婚前,母親有必要認真和對方談清楚,比如直接說,‘孩子可能會讓你覺得討厭,也可能有讓你想動手的時候。我也會有不在家的時間,你真的能應付嗎?’從根本上說,即便再婚,男性也不必執著于自己一定要成為父親,母親也不該強迫對方立刻承擔這種角色。”
“關系應當從保持一定距離開始。社會也需要允許一種現實:一開始不喜歡孩子,并不是什么不可原諒的事。否則,再婚對象會因為不被當作父親而不斷逼迫自己。孩子對繼父說‘你又不是我親爸’,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試探:這個人真的會成為自己的父親嗎,會不會拋棄自己?”
這本應成為京都小學六年級男童案中值得吸取的教訓。
作者:周刊新潮編輯部
來源:「“本當の親じゃない”と言われて、カッとなって…」 京都小6の7年前にも起きていた「継父」による死體遺棄事件
文章僅供交流學習,不代表本號觀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