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三次無證酒駕
這次還猛踩油門沖卡逃逸?
結局來了:罰款3450元+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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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凌晨,桂林市恭城瑤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輔警在轄區開展夜間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
當天,一輛小客車即將駛入執勤點時,駕駛人發現前方有民警執法,車速放緩后突然原地掉頭,意圖逃避檢查。執勤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該駕駛人非但未配合,反而猛踩油門強行沖卡逃離。
面對突發違法沖卡情況,執勤民輔警立即啟動警車跟隨其后。跟隨約2公里后,該車因車輪故障無法繼續行駛,駕駛人詹某某被當場控制。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詹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58mg/100ml,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查確認,詹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系多次因同類交通違法行為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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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其因飲酒后無證駕駛機動車被處罰;
●2022年4月,時隔不到半年,又因飲酒后無證駕駛營運車輛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時隔四年,詹某某仍不思悔改,心存僥幸再次無證酒駕上路,最終被查獲。
詹某某五年內三次無證酒駕并沖卡逃逸,不僅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也暴露出部分駕駛人法治意識淡薄、屢罰屢犯的問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交管部門針對詹某某無證駕駛、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依法作出合并處罰決定:罰款3450元、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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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部門提示
遇到民警檢查請配合,既是對法律的尊重,也是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而沖卡屬于妨礙公務。
同車人員有義務勸阻酒駕,不要包庇放任,更不要乘坐酒駕駕駛人開的車。
代駕服務隨處是,何必冒險當“影帝”。一杯酒,一生悔,別拿生命賭明天。
(來源:廣西交警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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