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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借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領域的深耕與精準訴訟策略,北京市中恒信律師事務所段慧敏律師成功代理一起因開發商逾期交房引發的合同糾紛案件。面對樓盤被列入“問題項目”、立案受阻、合同條款不利等重重障礙,段律師調整辦案思路,最終為客戶贏得逾期交房違約金自順延期滿后連續計算至實際收房日的全面勝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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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述
購房多年無法收房,業主陷入維權僵局
原告業主于2019年初與被告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購買其開發的一處商業性質公寓。合同約定交房時間為2021年11月30日。然而,約定的交房期限屆滿后,開發商遲遲未能交付房屋。更令業主困擾的是,該項目后被當地政府認定為“問題樓盤”,成立專門工作專班處理,導致業主多次嘗試提起訴訟均無法正常立案。直至2025年,業主委托段慧敏律師介入,案件才得以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律師介入
從立案受阻到重構訴訟方案
段慧敏律師在接受委托后,首先面臨的難題并非案件實體爭議,而是程序上的“立案難”。由于案涉項目已被納入問題樓盤專班處理范圍,當地法院此前對該項目相關訴訟長期不予立案。段律師通過多次與法院立案庭溝通、提交翔實的催告證據及律師函郵寄憑證,證明業主已窮盡非訴途徑且權利持續受損,最終成功推動案件于2025年11月正式立案。
在梳理案件材料時,段律師發現,業主手中僅留存《補充協議》,而關鍵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被開發商收回。這一細節并未難倒段律師——她通過補充協議中引用的合同編號及價款約定,結合付款憑證,完整還原了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為后續主張奠定了事實基礎。
精準破局
鎖定逾期起算點與違約金標準兩大核心
面對開發商提出的“大氣污染、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導致停工應予順延”的抗辯理由,段慧敏律師并未簡單否認停工事實的存在,而是采取“精準核實、據理力爭”的策略。她逐一對被告提交的政府停工文件進行甄別、核對,發現被告主張的累計停工432天中存在大量重復計算及與案涉項目無關的停工通知。經法庭調查核實,最終認定合理停工天數僅為371天,交房期限順延至2022年12月6日。
更為關鍵的是,開發商以“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法院將日萬分之一的標準調減至萬分之零點五,并主張業主的實際損失僅為租金。段律師當庭指出: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標準系雙方簽約時的真實意思表示,且日萬分之一遠低于民間借貸司法解釋保護的利率上限;同時,業主的損失不僅體現為租金支出,更包括資金占用損失、房價波動風險及長期無法取得產權的機會成本。該代理意見獲得法庭采納。
庭審交鋒
逐一駁斥對方三項核心抗辯
庭審中,被告開發商提出三點主要抗辯:一是停工天數應達432天,交房期限應進一步順延;二是違約金標準過高,應予調減;三是公司經營困難,請求給予三個月履行期。
段慧敏律師圍繞證據鏈逐一回應:針對停工天數,她提交了政府部門文件公開查詢記錄及項目實際施工日志,證明被告主張的多數停工通知并非強制性全面停工;針對違約金調減請求,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指出開發商未能舉證證明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針對履行期請求,她指出被告逾期交房已超過三年,業主的合法權益不應為開發商的經營困難持續讓渡。
最終,法院全面采納了段律師的代理意見。
勝訴落地
違約金持續計算至實際收房之日
法院判決認定:被告開發商逾期交房違約事實成立,扣除合理停工天數后,交房期限順延至2022年12月6日,自此日起被告應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已付購房款的日萬分之一標準,自2022年12月6日起連續計算至案涉商品房符合合同約定交付條件或業主實際收房之日止。案件受理費由被告全額負擔。
這一判決結果意味著,開發商拖延交房的時間越長,需要承擔的違約金將持續累積,直至房屋真正交付。該判項有效維護了業主的長期利益,也對開發商形成了實質性履約壓力。
從立案受阻到全面勝訴,段慧敏律師憑借扎實的證據梳理能力、精準的法律適用判斷以及庭審中從容有力的辯論技巧,在看似不利的案件局面中為客戶贏得了最具執行力的判決結果。北京市中恒信律師事務所段慧敏律師團隊,始終以專業、敬業、負責的態度,為每一位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的權利人爭取最大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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