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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據環球網消息:新加坡出臺新規治理校園霸凌,允許對9歲以上嚴重違紀男生采取鞭打懲戒,并將于2027年全國統一執行。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6日報道,新加坡教育部長李智陞5日已就反霸凌新規回答議員質詢。
李智陞表示,研究顯示,在校園環境中,通過嚴格落實嚴厲懲戒措施可設定“清晰的邊界”,幫助孩子們“作出更好的選擇”。他還強調,只有在其他紀律懲戒措施都不足夠時,學校才可對學生采取鞭打懲戒這一“最后手段”。另外,教育主管部門認識到網絡霸凌的嚴重性,將繼續指導學校應對好有關網絡霸凌事件。
據新加坡媒體介紹,鞭刑原本多用于新加坡司法懲戒體系,僅適用于18至50周歲、經醫護人員確認身體條件合格的男性罪犯。今年4月15日,新加坡正式將鞭刑納入校園紀律治理框架。新規明確,校園鞭打必須經校長審批、由持證授權教師執行;懲戒前需評估學生心智成熟度,重在督促學生認錯自省、知錯改過。該措施僅限9歲以上男學生,女生不在適用范圍內。另外, 初犯最多鞭打2下,屢犯上限為3下。停課、留校反省等常規懲戒方式,則對男女學生同等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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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來源:央視新聞
新加坡鞭刑制度源于英國和英屬印度刑法,自1965年獨立后適用范圍已擴展至95種罪行,其顯著特點是威懾力強。鞭刑不僅給犯人帶來劇烈身體痛苦,3鞭即可造成皮開肉綻,受刑后往往需要住院治療,且不易消退的鞭痕會形成社交“恥辱標簽”。
去年11月,新加坡還立法對電詐人員實施鞭刑,該法律規定,詐騙主犯、團伙成員、招募者及各類協助者均可能面臨鞭刑處罰,量刑梯度從6鞭起步,最高可達24鞭。
據法治日報,新加坡鞭刑行刑工具為長1.2米、直徑1.27厘米的特制藤鞭,行刑前需浸泡增強韌性;執行人員來自監獄署緊急應變部隊,多為經過專業訓練的武術或搏擊高手,精準控制鞭打力量與角度;醫生需全程在場監督,行刑前對犯人進行全面體檢,確保其身體狀況適合受刑,若存在健康風險可推遲或取消執行。
此次校園引入鞭打懲戒在新加坡社會引發輿論分歧:部分家長批評此舉是教育理念的倒退,也有不少家長認為相關規范早該落地。
世界衛生組織數據顯示,全球約1/4至半數兒童曾遭遇校園體罰,該組織呼吁全面廢止此類懲戒方式。世衛組織在去年發布的報告中說:“對兒童施加體罰的后果可能會持續一生,損害其身心健康、教育發展以及社會和職業功能。”
綜合自環球時報、法治日報
原標題:《新加坡校園引入鞭刑治理霸凌:允許對9歲以上嚴重違紀的男生采取,最多打3下》
本文作者:新民晚報 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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