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事關千家萬戶
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規范使用安全帶
是守護出行安全的兩道重要防線
5月7日
崇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深入城區多個路口
對不規范佩戴頭盔、不系安全帶、
非法改裝、無證駕駛等
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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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安東路與崇慶北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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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發現駛入路口的一輛黑色機動車副駕駛及后排乘客均未系安全帶。“師傅,副駕和后座乘車同樣要規范系好安全帶,相關數據顯示,正確系好安全帶能將交通事故死亡率和受傷率降低40%。”交警當即對駕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依法對該車輛乘坐人未系安全帶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
隨后,一輛灰色機動車因駕駛員未系安全帶被攔下,交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50元、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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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多輛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陸續經過該路口。“駕駛非機動車上路,必須全程規范佩戴安全頭盔,這能在事故中有效減輕頭部受傷程度。”交警逐一對違法騎行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依法處以30元罰款。交警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現場為部分騎行人員贈送安全頭盔,引導大家增強安全騎行意識。
整治中,交警還發現兩名家長騎電動車搭載12歲以下未成年人,大人小孩均未佩戴頭盔,當即叫停并嚴肅勸導,強調未成年人出行更要做好安全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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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一名佩戴頭盔但非法加裝車棚的外賣小哥,交警耐心講解隱患:“加裝車棚會改變車輛重心,騎行時極易失控,安全風險極大”,隨后依法對其罰款80元,并現場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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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善良
崇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直屬三中隊副中隊長
電動車違法在平時生活中是很普遍的,對駕、乘電動車不戴頭盔,駕、乘電動車未上牌,侵占機動車道不走非機動車道,逆行等違法行為,將視情況作5—30元罰款;對于電動車安裝雨棚的行為,根據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將給予最高1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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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州北路與唐安西路交叉口
一輛電動三輪車規范上牌、駕駛員持證駕駛,交警當場予以肯定:“師傅你做得很好,證件齊全、車輛合規,祝你一路平安,感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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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輛無牌“老頭樂”電動四輪車駛入路口時被交警攔下。經核查,駕駛員已73歲,既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也無對應駕駛資質,屬于違法上路行駛。交警當即依法對該車輛進行暫扣,并告知駕駛人需在15個工作日內,前往交通管理大隊接受后續處理。
據交警介紹,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未系安全帶是行車途中不可忽視的安全隱患。車輛發生碰撞、急剎時,未系安全帶的人員會因巨大慣性撞擊車內設施,極易造成磕碰、重傷甚至死亡;電動自行車、三輪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頭部失去有效防護,一旦發生事故,顱腦損傷風險大幅上升,往往會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據統計,2025年崇州交警全年查處電動三、四輪車違法行為查處量777件,其中醉駕17件,酒駕286件、無證駕駛554件、未懸掛號牌608件。全年電動二、三輪車交通事故中,未佩戴和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的亡人事故占全年亡人事故的33%。
每一起事故背后
都是一個家庭的破碎
交通安全容不得絲毫僥幸
交通安全溫馨提示
電動自行車、三輪車通行規則
1. 騎行、乘坐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全員全程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系緊頭盔系帶,不佩戴、不規范佩戴均屬違法。
2. 嚴禁非法加裝車棚、遮陽傘等改裝行為,保持車輛原廠安全狀態。
3. 電動自行車搭載未成年人需符合相關規定,搭載12歲以下兒童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兒童同樣需佩戴頭盔。
4. 三輪車需依法登記上牌,駕駛人需取得對應駕駛資質,嚴禁無證駕駛、無牌上路。
5. 遵守交通信號、各行其道,不闖紅燈、不逆行、不超速騎行。
機動車安全帶使用提示
1. 機動車起步前,駕駛員、副駕駛、后排所有乘客均需規范系好安全帶,做到“全程不離帶”。
2. 駕駛員有義務提醒車內所有駕乘人員系好安全帶,杜絕“只駕不督”。
3. 切勿出現安全帶斜系、反系、使用安全帶消音卡等不規范使用行為,避免失去防護效果。
4. 車輛行駛途中,不得隨意解開安全帶,養成“上車即系安全帶”的出行習慣。
崇州交警提醒:
安全出行始于細節,無論是機動車駕乘,還是非機動車騎行,都要嚴守交通法規,摒棄交通陋習,自覺做好安全防護,共同維護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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