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聽過林彪事件里那兩份著名的“九八手令”,也都知道它是認定林彪政變的核心證據。可很少有人聊起,這手令早在正式出事前,就被拿出來用了好多次,實際發揮的威力,說出來真的刷新很多人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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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9月8日晚,林彪在北戴河96號樓,用紅鉛筆寫下了兩份內容相近的手令,一份寫在32開白紙上,一份寫在16開白紙上,就是后來有名的“九八手令”。一份留在了北戴河,另一份被林立果帶回北京,交到了周宇馳手上。
周宇馳自殺前把手令撕碎,周恩來專門命令衛戍區把所有碎紙片都撿回來,小心拼接復原。拼好之后大家一看,全都倒吸了一口涼氣,這明明白白就是一份政變手令,后來也成為了林彪反革命集團罪證的核心,還放進了中央公布的三批材料里,影印件都公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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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都好奇,林彪親筆下的手令,拿出來用的時候,真能一呼百應嗎?實際情況真不是大伙想的那樣。林立果當天晚上帶回北京之后,前后給十幾個人看過,還拿著它傳達政變命令,第一個找的就是原林彪辦公室秘書關光烈。
關光烈深受林彪信任,1968年就當了43軍127師政委,1971年9月已經內定升43軍政治部主任,屬于林彪集團外圍核心圈的人物,按說應該給足面子吧。結果呢,林立果亮出手令,讓關光烈從127師調火焰噴射器、40火箭筒去上海,交給江騰蛟指揮伏擊毛主席專列,另外還要調一個營到北京配合行動。
關光烈當場就拒絕了,說我個人根本沒有調兵的權力,這件事必須黨委討論、上級批準、作戰部門正式下達命令才行,我私下調不了。這話也真不是推托,就是咱們軍隊實打實的規矩。
從三灣改編那會兒開始,咱們軍隊就定下了黨指揮槍的鐵規矩,從來不是哪一個人的私人軍隊。早年張國燾野心膨脹,敢公開另立中央,真到叛逃的時候,心里門兒清,自己連一個警衛員都帶不走,最后只能偷偷摸摸一個人跑了。
之前的余灑度、陳浩這些叛徒叛逃的時候,別說帶走一個師,連一個班都拉不走,根本沒人跟著他們走。哪怕是毛主席要調動軍隊,都得走正規流程,半點兒都不會少。
《李德生回憶錄》里就寫過一件事,毛主席南巡回京,在豐臺車站談話,要調動一個師到南口。這件事都經過了周恩來和黃永勝、吳法憲、閻仲川還有總參作戰部開會討論,走完所有流程才正式下令執行。
所以說,林彪這張語焉不詳的手令,在調兵這件事上,半點兒用都沒有,說白了就是一張廢紙。
再說說另一次拿這手令派上用場的事,就是九一三事件當天,周宇馳拿著它去沙河機場征用直升飛機。之前也聊過這件事,當天周宇馳找到了飛行員陳士印和陳修文,亮出了這張手令。
可兩個人愿意配合,根本不是因為手令有多權威,是因為周宇馳本來就在沙河機場學開直升飛機,大家都知道他是首長身邊的紅人,算得上臉熟,才給了他這個面子。
結果等飛機飛上天,兩個人發現不對,周宇馳這是要叛逃外國,直接就調轉航向回航,飛回了懷柔,半點兒都沒聽周宇馳的。你看,這手令到了關鍵時刻,還是不好使,根本沒人買賬。
所以翻完這兩次手令派用場的經歷就能看明白,這張手令也就只能在林立果那個小小的“聯合艦隊”圈子里唬唬人,出了這個小圈子,真沒人把它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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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果一門心思想著靠這么一張紙就號令天下,發動政變,說穿了就是看不清形勢,完全摸透不咱們軍隊的規矩,最后只能是貽笑大方,落個自取滅亡的下場。真要是一張私人手令就能調動軍隊,那咱們這么多年定下來的黨指揮槍的鐵規矩,不就白定了?
參考資料:《李德生回憶錄》 人民日報 林彪反革命集團案件史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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