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飛手注意啦!
江西省軍民融合公共服務平臺
公布江西省無人駕駛航空器適飛空域范圍
新版適飛空域于
2026年5月14日零時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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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優化后的江西省及南昌、九江、景德鎮、萍鄉、新余、鷹潭、贛州、宜春、上饒、吉安、撫州市無人駕駛航空器適飛空域范圍予以公布(詳見附件)。新版適飛空域于2026年5月14日零時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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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空域劃分為管制空域和適飛空域。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區、空中限制區以及周邊空域,軍用航空超低空飛行空域,以及下列區域上方的空域應當劃設為管制空域:
(一)機場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
(二)國界線、實際控制線、邊境線向我方一側一定范圍的區域;
(三)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監管場所等涉密單位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
(四)重要軍工設施保護區域、核設施控制區域、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生產和倉儲區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儲區域;
(五)發電廠、變電站、加油(氣)站、供水廠、公共交通樞紐、航電樞紐、重大水利設施、港口、高速公路、鐵路電氣化線路等公共基礎設施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六)射電天文臺、衛星測控(導航)站、航空無線電導航臺、雷達站等需要電磁環境特殊保護的設施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
(七)重要革命紀念地、重要不可移動文物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
(八)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規定的其他區域。
管制空域范圍以外的空域為微型、輕型、小型無人機的適飛空域。
查詢與使用指南
1.官方查詢渠道:登錄江西省軍民融合公共服務平臺,下載全省及各設區市適飛空域范圍圖,查看高清原圖與詳細邊界說明。
2.飛行報備入口:通過UOM無人機綜合監管平臺,完成實名登記、飛行計劃報備、飛行記錄留存,實現 “合規飛行、全程可溯”。
3.生效時間提醒:新版空域規劃2026年5月14日零時正式啟用,舊版規劃同步廢止,飛行前務必對照新版地圖,避免違規。
來源:江西軍民融合
編輯:馮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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