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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同學盯了很久、饒毅老師也關注的同濟大學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院長王某學術不端行為,迎來同濟大學官方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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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通報中表示,這篇在《自然》期刊上的論文,金某某研究員是第一作者,王某院長是通訊作者。
對論文中問題的定性措辭很謹慎,分別是“學術不端行為”、“記錄方式不規范”、“圖片存在誤用情況”。
當然耿同學有自己的觀點,大家可以去關注他看看。
這些問題都是第一作者金某某研究員的。王某院長是通訊作者,主要是失察失管,未盡到通訊作者的責任。
從處理結果看,金某某研究員的處罰是直接解聘,等于沒了工作,是學校頂格處罰,表明了態度。
王某院長則是撤銷院長職務,降低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兩級,取消其在崗位聘用、工資晉級、職務晉升、科研項目申報、評獎評優等資格24個月。
這里的“降低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兩級”,有的人認為是從教授降為講師,但是根據我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規定,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共分為13個等級,正高1-4級,副高5-7級,中級8-10級,初級11-13級。
王某院長級別的人物,至少是二級教授。你認為降兩級是怎么降?
即使真的降為講師,有人還是覺得處罰過輕。
但我認為同濟已經很不容易了。
能當同濟的院長,帽子肯定是必備的,而且這么些年跟基金委的其他專家也很熟,跟各大期刊編委編輯很熟,主持各種項目,還是各地科技部門的專家顧問,說不定還是代表委員,與相關學校、機構或企業有合作,同時也培養了大量學生。
也就是在縱向橫向、前后左右上下都有關系。
一次性把他終結了,牽涉太多,影響太大,問題會一個接一個。
保留他在學校內,一方面可以讓他看到希望,不至于逼急跳墻;同時也能約束于他,不至于讓相關但本不該暴雷的事情暴雷。
這是一種綜合權衡考量,算是學術界的“定分止爭”。
這個問題只能點到為止,畢竟連饒教授都遭不住,被公眾號平臺刪了9篇文章,哪怕直接轉發官方內容、不添加任何評價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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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跟科學研究和技術相關的人就知道,論文是圈子里的硬通貨,尤其是高端論文。
發論文要花錢,發出去可以得到現金獎勵和各種獎勵、績效、身份和名頭,是奠定圈子內身份的核心要件,所以這玩意有時候比錢還值錢。
這么值錢的東西,如果造假,你認為會有什么處罰?
翻遍相關法律法規,如果沒有其它諸如虛開發票、貪污、挪用資金、虛構項目、騙取經費之類行為,單純是學術造假,主要適用于行政與行業處罰,絕大多數情況沒有刑事追責(僅在特定領域造假或引發重大危害才可能有)。
處罰方式相比其它造假(比如食品藥品造假、計量造假、財務造假等)行為要溫和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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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就是,(單純)學術造假是一個風險小、收益大的行為,這個誘惑太大了。
必須是秉持著科學真理追求、尊重客觀事實的初心,才能抵抗這個誘惑,但凡有那么一點起心動念,尤其是看著其他人通過邪修快速上升,自己吭哧吭哧費很久勁做不出成果,心態難免動搖。
而且由于一些科研過程的特殊性,論文審核專家和編輯也未必能發現造假,以至于一些論文造假十分離譜,具體可以去看耿同學分析,簡直像聽相聲。
尤其是一些大權威、大學霸掌握了話語權、定義權、資源分配權和上升通道,很容易出現他們說什么就是什么。
社會大哥還要問一句“誰贊成、誰反對”,他們都不用問,下面的人必須以他們馬首是瞻,順著他們方向研究,你敢用客觀挑戰一下他們試試?直接斷送學術前途。
就像宗門大佬廢你武功一樣。
當然科學研究需要一定空間和自由度,既然是探索未知,必然存在不確定性,過度刑事化可能抑制學術探索,對學者造成過度震懾和寒蟬效應。
雖然但是,科學技術是一個國家的競爭力甚至主權信用構成,造假會造成怎樣影響……算了,凡人也不好說什么。
現在同濟打了個樣,就看其它學校處理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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