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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真實案例說起 | 企業必看的入職欺詐法律風險
?? 一個讓HR步步驚心的場景
候選人拿著某知名大學的畢業證書,通過層層面試入職,薪資比同等崗位高出不少。試用期結束后,你發現他的學歷是假的——畢業證書是偽造的,工作經歷也是虛構的。
你已經發了幾個月高薪,怎么辦?
真實案例:企業追索30萬
基本事實:鄭某2016年入職某科技公司,公司偶然發現其畢業證書是偽造的,工作經歷也是虛構的。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9萬元補償金后提起仲裁,追索30萬余元。
三大核心問題
1. 學歷造假是否構成欺詐?
→ 構成。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6條,以欺詐手段訂立勞動合同的,合同無效。
2. 合同無效后,已付工資能要回來嗎?
→ 部分能。員工已付出的勞動仍需支付報酬,多付部分應返還。
3. 經濟補償金能要回來嗎?
→ 可以。勞動合同無效后,補償金協議也可能被撤銷。
企業防范三要點
要點一:入職前背景核查
學歷驗證(學信網)、工作經歷核實(社保記錄)、身份信息核驗
要點二:合同精細化設計
明確錄用條件、增加誠信承諾條款、約定虛假陳述的法律后果
要點三:發現欺詐正確應對
固定證據→評估損失→發出解除通知(寫"勞動合同無效")→提起仲裁追索
?? 重要提示:解除協議需謹慎!建議寫明"如勞動合同被認定無效,本協議一并無效",避免后續追索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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