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區法院:
雷霆執行扣車輛,司法護航務工者合法權益
“你們怎么知道我住在這里的?還把我的小車扣押了。”接到執行法官的電話,被執行人劉某驚愕不已。近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在執行行動過程中,充分發揮執行聯動協調機制效能和強制扣車的威懾力,成功執畢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有效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執行效果。
01
案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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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執行人周某原受雇于被執行人劉某,在劉某所承包的工地上從事泥工工作,其因在工作期間發生事故受到傷害致九級傷殘。2024年9月經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判決,劉某應賠償周某各項損失合計7.6萬余元。判決生效后,因劉某拒絕履行賠付義務,周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02
執行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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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立案后,執行團隊依法凍結劉某的銀行賬戶,并多次對其進行教育勸導,督促其履行賠償義務。然而,劉某一直態度消極,先以資金緊張等理由敷衍搪塞,其后甚至采用拒接法院電話、拒絕接受傳喚、拒絕配合調查等方式逃避執行。考慮到申請執行人周某為家庭主要勞力且其因傷暫無工作能力和收入來源,執行團隊遂將該案列為攻堅案件。
由于被執行人劉某并未居住在其身份信息登記上的住址,執行團隊一面依法對劉某限制高消費,一面采取傳統調查方式多方查找劉某的下落。后經劉某戶籍所在地基層組織等協助調查,執行團隊得知其實際住處。
在獲取被執行人劉某的詳細住所后,執行團隊赴劉某住處開展執行,發現劉某不在家,但其名下的一臺小汽車正停在樓下。經再次電話聯系劉某未果后,執行團隊遂將劉某的小汽車依法扣押至法院。在得知自己的小汽車被法院扣押后,劉某主動來到法院,執行團隊第一時間向其闡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法律后果。懾于強大的執行威懾力,劉某當即向申請執行人周某全額兌付賠償款項7.6萬元,該案在執行團隊鍥而不舍的攻堅下順利執畢。
典型意義
民生無小事,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我們一直在路上。赫山區法院將持續加大對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切實保障涉民生案件中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滿意度,為維護轄區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來源: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官網
三審:李 杏
二審:皮宣文
一審:李鑫航
供稿:李瑋皓
2026年第69期之一
總第197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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