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 材來源:51社保網、人力葵花等
讀庫君整理編輯,僅供交流學習
一直以來,住房公積金繳存的比例都應該是單位和個人一致的。
但是近期,深圳、山東、河南等多地調整住房公積金新政,關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否一致不再是強制規定!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繳存的比例單位和個人的可以不一致了!
對于困難企業,部分地區還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低至1%。
具體情況如何?怎么操作?趕緊來看看~
01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和個人可以不一致了
近期,山東、河南接連修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實施細則,其中均提到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宜一致。
一、河南商丘
通知明確: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應高于12%且不應低于5%。單位可在此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宜一致。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二、山東德州
通知第二十二條明確:
第二十二條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應當不高于12%且不應低于5%,單位可在上述范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同一單位賬戶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宜一致。
本細則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大家注意咯,這兩份通知里最重要的信息就是“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宜一致”。
要知道,在政府公文或規范性文件中,“應”和“宜”雖均為建議性用語,但法律效力和強制程度存在顯著差異:
“應”為強制性規范,具有法律或行政約束力。表示“必須”“應當”,是義務性要求,無合理理由不得違反。
宜”則為推薦性規范,屬非強制性建議。表示“適宜”“最好”,提倡但不強制要求,允許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回到河南、山東兩個地區發布的政策,我們也可以這樣解讀:
政策執行日期起,商丘、德州兩個地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有了新的變化,即:
在同一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必須一致,但單位的繳存比例和職工的繳存可以最好保持一致。
為了方便大家理解,這里舉兩個例子:
舉例1:
小劉和小李在德州的同一家公司,但是小劉的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單位和職工各10%;小李的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單位和職工各8%。那么這種行為合法嗎?
?很明顯,這是不合法的。
舉例2:
小劉和小李在吉林省的同一家公司,小劉和小李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繳存了10%,個人繳存8%,合法嗎?
?很明顯,根據現行規定,這種情況是合法的。
??雖然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可以不一致。但還是需要注意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低于5%且不高于12%,也就是說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需要在這個區間內進行調整。
02
員工可自愿提高公積金繳存比例
為了更好滿足職工差異化的住房資金需求,今年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變化,不僅體現在制度規則的變化上,更體現在真金白銀的政策紅利上。
4月初,深圳新發布《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明確:員工可自愿提高繳存比例
條例明確如下:
第十八條 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應當在國家規定的上、下限范圍內選定。同一單位只能選定一個繳存比例。
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原則上與單位為其繳存的比例一致,自愿提高繳存比例的,可以選定高于單位為其繳存的比例,但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上限。
單位為職工繳存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由單位統一向公積金中心申報。
提高個人繳存比例后,每月可用于還款的公積金賬戶資金更多,從而減少現金支出的壓力。
同時,這部分用于還款的資金,在存入公積金賬戶時已經享受了“稅前扣除”優惠,真正實現了“還貸”和“節稅”的一舉兩得。
舉個:
職工小明,公積金繳存基數為20000元,單位繳存比例為5%。在單位繳存比例不變的情況下,其自愿將個人繳存比例由5%提高至12%,個人每月繳存額由原來的1000元增加至2400元,每月多繳存1400元,一年下來個人賬戶可多累積16800元。
假設按照20%個稅稅率計算,全年可合法節稅3360元。同時,多繳存資金全額歸個人所有,可按規定提取用于償還貸款,辦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等,并按規定享受公積金賬戶計息收益,實現合理增收、穩健增值。
03
困難企業
公積金繳存比例可降至1%
對于困難企業而言,如果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緩繳及補繳。今年多地的政府文件中,都提到:
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的(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組織的,須經全體職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向公積金中心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
廣東省深圳市住建局已開通網上辦理,受理標準明確提到:繳存比例可降低至1%-4%。
??需要注意:
未經民主程序單方降比例,可能引發勞動糾紛;其次公積金繳存比例下調會影響員工福利,一定要提前與員工溝通。
那么,繳存比例調整如何與員工提前溝通?
? 必須履行協商程序。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8條明確規定:
繳存比例調整需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如果企業單方下調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能被認定為"未足額繳納社保公積金",員工可據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38條)。
具體可參見下面的步驟:
第一步:內部民主程序
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會議)
表決通過決議(需記錄參會人員簽名、表決結果)
會議材料至少包括:
企業經營困難證明(如審計報告/利潤表);
調整方案說明(新舊比例對比、執行時間)。
第二步:材料備案
向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申請表》;
職代會決議文件;
企業財務報表(證明經營困難)。
第三步:員工溝通
書面通知模板:
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員工:
因公司經營需要,經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并通過公積金中心備案,自2025年X月X日起:單位及個人繳存比例由10%調整為7%。
本次調整不影響您的公積金貸款、提取等權益。
附件:1. 職代會決議 2. 公積金中心備案回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