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齊亦郎
人民群眾因建房問題不服上蔡縣自然資源局的行政不作為,向上蔡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縣政府責令縣自然資源局在法定期限內履行職責,結果至今馬上四個月過去竟然無動于衷。
上蔡縣自然資源局用行政不作為公然對抗縣政府、漠視群眾利益,難道該局領導班子一幫人的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全都跑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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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朱一鳴的母親任春香通過公開競拍合法取得商業用地一宗,原土地使用權證號為20112616-16058、2011-16082號。后因過道規劃調整,經縣協調小組同意,該地塊分割為兩宗,分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國用(2014)2616-16090號(面積147.4平方米)、上國用(2014)2616-16089號(面積179.3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屬明確、合法有效。
2011年,任春香正式提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申請,已按要求完成全部前置審批程序,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縣人防辦、縣環保局、縣文化局、縣消防大隊均已簽字同意,且所有法定費用已全額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完全具備《建設工程規劃可證》審批的法定條件。
后任春香去世,2014年6月朱一鳴辦理了土地繼承手續,并取得了“上國用【2014】2616-16089號”《國有土地使用證》,朱一鳴承繼了任春香的申請。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系上蔡縣自然資源局的法定職責,任春香及繼承人朱一鳴提交完整申請材料并繳納相關用后,朱一鳴多年來多次通過口頭、書面方式催促,縣自然資源局至今未依法履行審批職責,導致朱一鳴無法辦理《建筑工程施許可證》,項目投資數十萬元后長期停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而興業路東段同區域其他門面房均已順利建成使用,縣自然資源局的不作為行為已嚴重侵害朱一鳴的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對朱一鳴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縣自然資源局在朱一鳴符合辦證條件、材料完備的情況下,長期拖延審批、未履行法定職責,其行為已構成行政不作為,違反上述法律規定,依法應予以糾正。
于此,朱一鳴于2025年12月10日向上蔡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請求確認上蔡縣自然資源局對朱一鳴提出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申請逾期未作出審批決定的行政行為違法;并對上蔡縣自然資源局依據的《會議紀要》進行合法性審查;責令上蔡縣自然資源局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立即對朱一鳴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予以審批并預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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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縣人民政府經審理查明:申請人朱一鳴向被申請人上蔡縣自然資源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被申請人經調查后依據上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9年1月10日印發的《上蔡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2019]2號)規定,向申請人回復其訴求無法滿足。申請人不服,向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上蔡縣人民政府認為:被申請人上蔡縣自然資源局作為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職權必須有明確的法律、法規或規章依據。《上蔡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2019]2號)屬于行政機關內部議事協調的公文,不能直接作為對外實施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據。被申請人直接援引該會議紀要作為不予辦理的決定依據,屬于適用依據錯誤。
綜上,被申請人上蔡縣自然資源局未能正確適用法律法規,其行政行為在適用依據上存在明顯不當,依法應予糾正。
2026年1月23日,上蔡縣人民政府作出“上政復決字〔2025〕184號”《行政復議決定書》,責令上蔡縣自然資源局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內對朱一鳴提交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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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二條及《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行政機關?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法定行政許可期限為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最多?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即,上蔡縣自然資源局為朱一鳴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法定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但是,自2026年1月23日上蔡縣人民政府作出上述《行政復議決定書》至今,馬上四個月過去,上蔡縣自然資源局居然公開對抗縣政府的行政復議決定,繼續堅持行政不作為。
“堅持從實際出發、按規律辦事,自覺為人民出政績、以實干出政績。”今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通知,在全黨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
按照黨中央部署,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啟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實干為民、開拓進取,努力以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不斷開創中國式現代化新局面。
對照上蔡縣自然資源局以行政不作為公然對搞縣政府、漠視群眾利益事件,顯然該局不僅不講政治規矩,而且還把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給跑偏了。
群眾利益無小事。為此,希望黨委政府、紀委監委等部門對上蔡縣自然資源局的行政不作為行為加以重視,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真正做到“為人民出政績、以實干出政績”。
關于相關部門對上蔡縣自然資源局行政不作為問題的處理情況,我們將進一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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