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26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6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關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有關情況。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司長孟志強表示,民政部將逐步統(tǒng)一關愛服務內容、辦事流程、幫扶尺度等,推動流動兒童關愛服務走向標準化、規(guī)范化,真正做到人在哪里,關愛服務就跟進到哪里,共同守護好每一名流動兒童健康成長。
孟志強介紹,流動兒童是指隨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雙方或者一方離開戶籍地,跨縣域異地居住或生活6個月以上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是流動人口中的重要群體。近期,國務院印發(fā)《關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支持流動兒童融入城市,推動各地出臺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關愛服務基礎清單,保障流動兒童基本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文件從國家層面確立了“流入地為主、流出地協(xié)同”的常住地服務保障總體原則,促進流動兒童在常住地同等享有養(yǎng)育、教育、醫(yī)療、困難救助、精神關愛等全方位保障。
孟志強透露,民政部作為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權益保障的牽頭部門,聚焦人口流動新形勢和兒童成長的新需求,會同相關部門不斷健全完善政策。2024年8月,民政部等21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方案》,同步出臺了《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關愛服務基礎清單》,為流動兒童關愛服務劃定了內容、明確了方向,基本搭建起“四梁八柱”的制度框架。今年5月,民政部等23部門又聯(lián)合印發(fā)《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關愛服務基礎清單工作索引》,將關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要求落得更細更實了,工作索引相當于一部流動兒童權益保障的“實用手冊”,明確了相關部門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yī)、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的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讓流動兒童及其家長能夠一目了然地了解可享受的服務項目和內容,推動實現(xiàn)從“有清單”向“會落地、能落地、落地好”轉變。
孟志強表示,近期,民政部等27部門還將聯(lián)合部署開展進一步加強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精準摸排、精準建檔、精細服務”專項工作,切實把制度優(yōu)勢轉化為兒童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下一步,民政部將以國務院《關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為指導,推進各項工作進一步落地落實。
第一,要明確工作責任。指導各地出臺并完善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關愛服務的基礎清單,層層壓實民政牽頭、部門協(xié)同、屬地兜底的責任鏈條,理清各部門職責邊界。
第二,要規(guī)范服務流程。圍繞養(yǎng)育、教育、醫(yī)療、住房、幫困、關愛以及城市融入等關鍵環(huán)節(jié),推動流動兒童關愛服務的內容和工作要求落地落實。
第三,要統(tǒng)一服務標準。逐步統(tǒng)一關愛服務內容、辦事流程、幫扶尺度等,推動流動兒童關愛服務走向標準化、規(guī)范化,真正做到人在哪里,關愛服務就跟進到哪里,共同守護好每一名流動兒童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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