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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高院發布《關于全省法院第十八屆“金法槌”杯優秀案例評選結果的通報》。無錫法院17篇案例獲獎,其中一等獎3篇、二等獎5篇、三等獎9篇,位居全省前列,無錫中院還獲評案例組織工作成效突出單位。
一等獎(3篇)
1、王某強奸案
——與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人輪流強奸的,構成輪奸
編寫人:
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 王艷華
2、趙某梅、劉某斌內幕交易案
——內幕信息知情人員之外其他人實施內幕交易的認定
編寫人:
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 范莉、孫晉武
宜興市人民法院 孫煒
3、陸某忠、劉某非法處置扣押的財產案
——竊取本人被司法機關扣押的財物行為的定性
編寫人: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陳靖宇、周群、任亞飛
二等獎(5篇)
1、丁某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案
——“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的認定
編寫人:
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 黎鵬
2、張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宣告無罪案
——在封閉路段駕駛機動車炫技失誤行為的定性
編寫人: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徐振華、韓鋒
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 顧溶熔
3、鄧某城、某善食品(廈門)有限公司等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
——侵犯注冊商標類犯罪行為人主觀明知的認定與刑罰裁量
編寫人: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 劉博文、王乾坤、孫春鳳
4、徐某某訴江蘇某學校教育機構責任糾紛案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校受傷時,學校是否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認定
編寫人: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 劉博文、邱錚
5、王某劼訴某電光能有限公司競業限制糾紛案
——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人員競業限制范圍的合理界定
編寫人: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許曉倩、宋婉齡
三等獎(9篇)
1、博某軟件(貴州)有限公司、何某文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公民個人信息行為性質的認定
編寫人: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徐海宏、楊昕蕾
2、李某挪用資金案
——挪用資金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時間節點如何確定
編寫人: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范凱、任亞飛
3、王某軍等信用卡詐騙案
——竊取他人開卡郵件后激活信用卡并使用的行為定性
編寫人: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范凱、宋婉齡
4、吉某道、諶某娥訴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
——按機動車處理的超標電動車不屬于意外傷害保險中約定的“機動車交通工具”范疇
編寫人:
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 賀錫霞、游悅
5、江蘇某傳媒有限公司等訴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在網絡上轉載其新聞作品構成著作權侵權
編寫人: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史蕾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單甜甜
6、朱某等訴某物業管理委員會業主撤銷權糾紛案
——物業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的認定
編寫人:
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 張茹婷
7、徐某棟訴宜興某科技有限公司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糾紛案
——陷入自治僵局公司的掛名法定代表人訴請確認不再擔任該職務的審查標準
編寫人:
宜興市人民法院 劉超
8、上海某陽環保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訴江陰市某安粉體設備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利用AI技術迎合用戶的算法特征、以誘導方式獲取的電子數據不能作為認定商標侵權事實的根據
編寫人:
江陰市人民法院 高雅靜、顧彧
9、無錫某公司與徐某等執行復議案
——對保全裁定不服的處理規則
編寫人: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蔣璟、曹宏嘉
來源:中院研究室
編輯:趙偉
審核:朱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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