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提到新加坡這個國家,腦海里會浮現它美麗整潔的城市、獨特的華人文化,當然,還有那讓人聞風喪膽的鞭刑。
![]()
新加坡街道
關于鞭刑,很多人都聽說過這個很有名的故事。
上世紀90年代,一名美國少年費爾隨父母來新加坡生活時,因故意對當地民眾的車子涂鴉與砸玻璃,并涉嫌偷竊,被法官判罰金3500新加坡元、監禁4個月和鞭刑12下。
這事經媒體報道后,在美國引起了軒然大波。因為美國沒有鞭刑這種嚴厲的肉刑。時任美國總統比爾·克林頓也被驚動了。他親筆寫信給向新加坡總統王鼎昌,請求能減輕費爾的罪刑。
美國總統都出面了,那多少得給點面子。王鼎昌以尊重的姿態同意克林頓的部分請求,將鞭刑由12下改成4下,其余不變。
哪怕是總統出面,費爾都仍然沒有逃過鞭刑,可見新加坡對執行鞭刑的執著。
![]()
鞭刑執行現場
放眼全球,新加坡幾乎是唯一還在執行鞭刑的國家和地區。其實,鞭刑并不是新加坡的發明,而是英國人留下的殖民殘余。
1819年,英國殖民者萊佛士登陸新加坡后,將當時的英國法律體系帶到這里。
1824年,英國正式在新加坡、馬六甲和檳榔嶼成立海峽殖民地,并使用英國法律。1826年,鞭刑制度正式開始在新加坡適用。當時的鞭刑涵蓋乞討、制售淫穢物品、縱火、殺人搶劫、暴力搶劫等多種罪名,并使用著名的“九尾貓”皮鞭作為刑具。
![]()
“九尾貓”皮鞭
1871年,英屬海峽殖民地立法委員會為適應新加坡殖民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新加坡刑法典》,鞭刑正式被確定為法定刑罰。
在殖民者與早期華人移民的共同努力下,這一重刑主義傳統被深深植入了新加坡的法律肌體之中。
1965年新加坡獨立后,并沒有像許多前殖民地國家那樣,全盤拋棄殖民法律體系,而是進行了有選擇性的繼承與改良。
關于鞭刑,新加坡就保留下來,只是進行了一定的改造,使之能夠適應現代文明社會。
新加坡獨立后,對鞭刑的適用范圍經歷了調整。
根據新加坡的現行法律,適用鞭刑的罪名超過35種,其中對搶劫、破門行竊、強奸、非法走私或販毒、非法貸款、破壞公共財產、敲詐勒索等罪名強制適用鞭刑。
2025年11月,新加坡議會通過反詐騙專項法律,將電信詐騙也納入鞭刑的處罰體系,量刑梯度從6鞭起步,最高可達24鞭。
對于憎恨電信詐騙的國人來說,這無疑是一件大快人心的舉動。
新加坡對鞭刑的規格和程序方面有一套嚴格的標準。
新加坡法律規定,藤條制成的刑鞭直徑不得超過1.27公分,長度約1.2米。行刑前,刑鞭需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以增強柔韌性,防止斷裂后木刺扎入皮肉。
![]()
執行鞭刑示意圖
鞭刑的行刑官,由體格健碩且經過嚴格培訓的獄警充任,通過鞭打沙袋、假人和香蕉樹來訓練技能,確保每一鞭都能精準地擊打在犯人臀部的不同位置,避開已經破損的皮膚,在造成最大痛苦的同時留下最淺的疤痕。
在執行鞭刑時,有獄醫全程在場監督。他們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是否用刑和中止用刑,并在刑后進行傷情跟蹤治療。
簡而言之,就是既讓犯人感到痛苦萬分,又不會讓他們因此死亡或者殘疾。
鞭刑的適用對象,也進行了明確限制。
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鞭刑僅適用于年齡在16至50歲之間、經醫生證明身體健康狀況能夠承受的男性犯人,女性、50歲以上男性以及健康不達標者免于鞭刑。
新加坡的鞭刑制度在國際社會始終面臨嚴峻批評。
國際人權組織多次譴責,認為新加坡的鞭刑違反《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認為鞭刑在犯人裸體狀態下擊打臀部,屬于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好在新加坡至今尚未加入該公約,因此在法律上不受其約束。
雖然鞭刑在國際社會近乎絕跡,就連英國也早就廢除了鞭刑,但新加坡國內卻擁有深厚的民意基礎,支持鞭刑繼續保留下去。
1994年《海峽時報》的一份民調顯示,幾乎九成以上的民眾認為應當維持鞭刑,其中贊成對強奸犯施以鞭刑的比例高達99%,對持械犯罪的贊成率也高達92%,對猥褻罪的贊成率達88%,對涂鴉犯罪的贊成率為79%。
2025年,針對電詐犯罪鞭刑的一份支持率調查顯示,80%的新加坡民眾表示支持。
新加坡國立大學的一位作者為鞭刑辯護:“新加坡民眾多數支持鞭刑……鞭刑的結果是在他們的屁股上留下終身鞭痕,這正好達到教育的目的,永遠提醒他們再也不能犯罪。”
鞭刑在新加坡持續實施這么多年,效果似乎非常好。
![]()
新加坡唐人街
據統計,1993年新加坡有3244人受鞭刑,此后受刑人數逐年下降,這與新加坡犯罪率的持續走低呈現明顯的相關性。
當前,新加坡被公認為全球治安最好的國家之一,其犯罪率遠低于大多數發達國家。
我想,這也是新加坡不顧國際人權組織的反對,依然保留鞭刑的底氣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