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0歲本該按管理崗繼續履職,卻被公司突然辭退;社保部門讓我去訴訟,法院一審認定我是管理崗,二審、再審卻推給行政;人社部門又拒不履職。維權三年,像個皮球被踢來踢去,到底誰能給我一個公道?”張女士(化名)談起近三年的維權經歷,滿是疲憊與無奈。這位曾在江西華潤萬家商業有限公司任職多年的門店女店總,因崗位認定爭議陷入司法與行政的推諉怪圈,合法權益遲遲得不到保障。
50歲遇解約,社保部門指引訴訟
2023年,張女士年滿50周歲。此時華潤萬家已出臺崗位管理辦法,并為中山店、象山店2名女店總認定了管理崗身份。就在50歲生日前夕,公司突然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張女士當場提出異議。
為確認崗位性質,2023年10月,她與華潤萬家人事一起前往南昌市社保中心退休審核科。經查看《華潤萬家干部人事檔案管理辦法》及了解另外2名女店總已經執行了管理崗的情況。社保部門答復:華潤單方出具工人崗位文書存在爭議,無法辦理退休,需通過訴訟解決。社保部門的指引,讓她走上了司法維權之路,卻也陷入了“行政、司法兩不管”的困境。
司法審理一波三折,否定虛假文書卻推諉履職
一審青云譜法院已查明:華潤萬家制度明確門店總經理屬管理崗,且有同崗位女性管理人員50歲后按管理崗繼續參保的先例,認定張女士為管理崗,公司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但二審、再審均被南昌中院逆轉,法院以崗位性質認定屬行政部門職權、不屬民事受案范圍為由,駁回起訴及訴請。張女士向南昌市檢察院申請監督,案件拖延長達6個月14天,期間律師多次聯系檢察官無果,先后5次郵寄補充材料,包括2026年同類生效判例,最終仍被作出“不支持監督決定”。
張女士感到困惑的是:二審、再審及檢察監督環節,均不認可華潤萬家提交的虛假的工人崗崗位文書,卻始終拒絕實質性處理,一味將責任推給人社部門。明明企業已經行使自主權出臺規章制度,且實際已經執行了,其為逃避責任而違反自己的管理制度,違反誠信、濫用權利,為何得不到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曾提審該案并發回南昌中院再審,但南昌中院再審后仍堅持“崗位認定屬行政范疇”的觀點,駁回全部訴訟請求。
![]()
行政推諉自相矛盾,履職缺位
案件審理期間, 2025年5月19日,人社局對南昌中院的函詢回復稱:用人單位具有自主管理權,其通過規章制度界定管理崗,且女職工崗位爭議不屬于人社部門勞動爭議受案范圍。在2025年11月信訪過程中,人社部門對華潤萬家出具的工人崗崗位文書不予認可,并為張女士辦理了失業金。
2026年3月21日,張女士再次前往市社保中心退休審核科咨詢,得到的答復是:退休年齡認定只看檔案和單位出具的崗位文書,不管公司制度、不管實際崗位、不管同崗先例。但華潤萬家并未將張女士的工作履歷、職務及薪酬等材料歸入檔案,本案是與該公司的勞動糾紛,其原單位的下崗、離職檔案,不能用來認定在華潤萬家的崗位性質。況且公司出具的虛假崗位文書,已被司法機關否定,不能作為認定依據。更令人費解的是,與張女士同崗位的兩名女店長,同樣沒有相關檔案,卻由華潤萬家申報并經人社部門批準,認定為管理崗,50歲后繼續參保。同樣的崗位、同樣的企業,卻出現兩種完全不同的認定結果。
張女士曾書面申請崗位認定,南昌市人社局不僅拒收材料,郵寄的材料也被直接退件。人社部門一邊稱“按企業規章制度界定崗位、歸法院管”,一邊又說“只看單位文書、不做實質審核”,對華潤萬家出具虛假文書、同崗不同標等行為未履行監督職責。
13年堅守終被辜負,維權無門
張女士在華潤萬家任職13年,入職即為門店總經理,其管理崗身份有公司崗位管理辦法、同崗位先例、勞動合同、工資條、崗位任免、定崗定級定薪確認書等證據支撐。她在50歲時遭遇企業單方解約、出具虛假文書,又在維權中被司法、行政部門互相推諉,耗盡心力。
華潤萬家作為知名企業,憑借資源優勢隨意篡改崗位性質、出具虛假文書,違法終止勞動合同,卻未受到追責;司法部門否定虛假證據卻拒絕實質裁判;行政部門內部口徑不一、履職缺位,甚至拒收維權材料,讓勞動者陷入“找誰都不管”的絕境。
“我13年的付出不該被如此踐踏,同崗不同標準的雙標對待,部門之間的推諉扯皮,難道就要讓一個普通勞動者來承擔所有后果嗎?”張女士無奈地表示。
張女士的遭遇并非個例,女職工管理崗與工人崗界定模糊、企業隨意變更崗位性質、司法與行政部門職責交叉推諉等問題,已成為勞動者維權的主要障礙。期待相關部門能厘清職責邊界,依法履職,完善崗位性質認定機制,讓每一位勞動者的合法訴求都能得到回應。
免責申明
- 本文內容僅基于當事人張女士(化名)自述及提供的相關信息整理,相關事件細節、證據效力、責任認定等均有待有權機關依法核查確認,不構成對任何主體的法律評價、事實認定或輿論定性。
- 文中提及的企業、司法機關、行政部門等單位,其履職行為與處理結論均有法定程序與職權依據,本文不針對任何單位作出合規性、合理性判斷,亦不替代司法裁判、行政決定的法律效力。
- 本文僅為客觀呈現當事人維權經歷與訴求,不代表任何官方立場,不構成法律建議、投訴指引或維權指導,相關糾紛應通過法定途徑依法解決。
- 若本文內容涉及信息偏差、侵權等情形,相關權利方可及時聯系核實更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