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頭先說明一下輔警貼單的合法的規定:
1:根據《非現場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操作規程》
第17條:輔警可以在交通警察的指揮、監督下,使用音視頻記錄設備采集違法行為信息,并在采集當日向交通警察報告。
第47條:輔警可以在交通警察的指揮、監督下,從事送達法律文書等輔助工作。
2:根據《公安交通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第5條:(1)協助采集交通違法信息。
目前法律法規沒有對指揮、監督、協助作出具體要求。沒規定指揮時民警必須或者可以不在輔警身邊,那么只要履行指揮職責就符合規定,至于怎么指揮沒有要求,所以對講機、電話遠程指揮,也是指揮。只有寫著帶領的,才是民警必須在輔警身邊的要求。
2026年4月17號,河南省洛陽市某市民,因違法停車,被輔警貼違法停車告知單,進行投訴,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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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交警隊你好,我是豫C新能源車主,首先對于我在4月15日下午17點06分在下圓東路違章停車是不對的,但是我想反映的情況是一,當時交警拍照的時候我已經到場,并且我也立即駛離現場,二當時只有一個輔警拍照取證,輔警無執法資格,無民警在現場,程序違法,(公安交通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輔警不能單獨拍照,貼罰單,開罰單...我希望交警隊依照規定,對我這次違停撤銷,其次給我一個機會,以后我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
前面說過了,法并沒有強制規定,貼單的時候,民警必須在輔警身邊,不能單獨貼,沒有依據。
19小時12分鐘后,單位答復:
網友您好,依法治理機動車違停,如果您對處罰程序或處罰結果有異議,可到違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隊提出訴求,也可在接受處罰后提出行政復議。
被處罰市民追問:你們這是欺負老百姓不懂,你們程序違法一切免談,還讓老百姓去復議,本市輔警管理規定不允許輔警單獨執法拍照。小編插一句,沒找到官方的發布,無法證實。
在追問30分鐘后,單位答復:
網友您好:針對您反映的問題,系因該路段因臨近學校和居民小區,存在較為嚴重的車輛亂停亂放現象,導致該路段極易發生交通擁堵。群眾強烈要求交管部門進行治理。因此交管部門依法對涉嫌交通違法的車輛進行處理,還請網友規范自身駕駛行為,遵法守法出行,依規停放車輛,才能避免出現交通違法行為。
關于您所說的輔警參與違停執法的情況,相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輔警是可以承擔采集違法停車信息,填寫、張貼違法停車告知單等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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