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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魯迅在《風箏》一文中,回憶自己小時候粗暴地折斷了弟弟做的風箏,多年后想道歉而弟弟已經不記得了。
魯迅的心因此沉重下去,他寫:全然忘卻,毫無怨恨,又有什么寬恕之可言呢?無怨的恕,說謊罷了。
有些時候,成年人對兒童的精神虐殺,往往不被施害者本人看作虐殺。
正如下面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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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說,這是開玩笑,
另一方說,這是措辭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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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它是在用孩子無法選擇、無法改變、與作業毫無關系的身體特征,去實施二次羞辱。
把一個人的身體特征拿出來作為羞辱的素材,這在任何一種像樣的倫理體系里都屬于卑劣。在儒家叫以勢壓人,在基督教叫踐踏上帝的造物,在現代法律語境里它有一個準確的名字——人格侮辱。
施害者是誰?是這個孩子的老師。
是那個每天站在講臺上、被要求親其師信其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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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教育文化里有一種深刻的、未被清算的傳統:
把孩子當成可以被任意言說的對象。
譬如,打是親,罵是愛。嚴師出高徒。愛之深責之切。良藥苦口忠言逆耳。
一整套話語體系的功能,是為成年人對孩子的語言暴力提供合法性。
在這套話語下,老師罵學生不叫罵,叫恨鐵不成鋼,家長辱孩子不叫辱,叫為你好,親戚拿孩子的長相身材成績開玩笑不叫越界,叫逗孩子,孩子的痛苦在這套話語里沒有位置,因為孩子被預先認定為還不懂事、哪有那么脆弱、長大就好了。
這種文化的底層邏輯,是不承認兒童是完整的人。
但兒童是完整的人。
一個十歲的孩子有羞恥心、有自尊、有被看見和被尊重的需要。
他對一句侮辱的感知能力,并不比一個成年人更弱,恰恰相反,因為他還沒有發展出成年人那套自我保護的心理盔甲,一句侮辱在他身上造成的傷口往往更深、愈合得更慢、留下的痕跡也更長久。
心理學上有大量研究表明,童年期來自權威人物父母、老師的語言羞辱,是成年后焦慮、抑郁、自我厭惡、社交回避的重要誘因之一。
還有,一個人會有失態的瞬間,會有惡意流露的瞬間,這是人性的常態,最讓人寒心的是這件事被曝光之后,整個處置鏈條從校方到縣里,沒有任何一個環節真正把這個孩子作為受害者來對待。
校方的回應是什么?“老師只是開玩笑,原意是希望學生寫字能像長相一樣帥氣,但表達方式欠妥。”
縣里通報是什么?
“措辭不當”,“嚴肅批評教育”,“責令寫檢查”,“上門慰問”,“約談校長”。
孩子不是主體,也沒被當成主體。
無論她主觀上是不是開玩笑,客觀效果都是對一個孩子的羞辱。
那請問,那位老師是否還適合留在教師崗位上?一個會在作業本上對小學生寫“你和你的字一樣丑嗎”的人,她對兒童的基本尊重去哪了?她對這份職業的敬畏在哪里?寫一份深刻檢查就能讓她重新理解什么是教師嗎?
通報里沒有任何一個字回答這些問題。
師德的本質是什么?
是一個成年人在面對一個孩子的時候,能不能把這個孩子當成一個完整的、值得尊重的人。這是一種需要在長期教育、人文涵養、自我反省中慢慢生長出來的品質。
它的對立面,是把孩子當成可以任意言說的對象,是把課堂當成自己情緒的出口,是把職業當成可以隨意使用的工具。
如果有一天,我們能真正把一個孩子,當成和我們自己一樣完整的、值得鄭重對待的人。
那么,那一刻才是真正的教育誕生的時刻。
教育不該是高位者對低位者的規訓,而是一個靈魂對另一個靈魂的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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