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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成都,您腦海中首先浮現的是什么畫面?
是溫婉靈動的川西佳人,還是香氣撲鼻、熱氣騰騰的地道火鍋,抑或是李白筆下“蜀道之難,難于上青天”的雄奇險峻?
可您是否留意過,這座千年古城與茶香之間,早已悄然結下綿延千載的深厚情緣?
或許鮮為人知,茶館林立、閑坐慢飲,正是成都最鮮活、最熨帖的煙火底色——全市登記在冊茶樓超三萬家,密度冠絕全國,堪稱獨一無二的城市生活符號!
令人遺憾的是,近期一批披著“維權”外衣的職業索賠者,正借機攪動市場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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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百茶樓接連陷落
作為全國茶館數量最多、分布最密的城市,成都現有持照茶樓逾30000家,品茗待客、弈棋談天、鄰里小敘早已成為市民生活的自然節拍。
長期以來,絕大多數經營者僅申領營業執照,普遍認為現場燒水沏茶、提供花茶屬于基礎服務范疇,無需額外資質。
殊不知,依據《食品安全法》實施細則,以熱水即時沖泡茶葉、花草等原料制成供顧客直接飲用的飲品,依法歸類為“自制飲品制售”,須單獨申領含相應經營項目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這一認知盲區,恰恰被職業化索賠團伙精準鎖定,形成系統性圍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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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茶館行業協會最新通報顯示,此次遭同一利益鏈條集中舉報的成都茶館達412家,
覆蓋成華、錦江、青羊、金牛、武侯五大主城區,絕非偶發個案,而是組織嚴密、分工清晰、跨區域協同實施的定向打擊行動。
成華區陸羽茶坊負責人曾先生,便是本次事件中極具代表性的受擾商戶之一。
4月12日,當地市場監管人員依程序上門核查,其店鋪被實名舉報兩大焦點問題:
其一,未取得自制飲品類食品經營許可,擅自沖泡金絲皇菊茶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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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店內銷售風味紅牛飲料、配套提供吸管、公共Wi-Fi接入未執行實名登記,多項運營細節被逐條列明并附圖佐證。
店主坦言心寒:所有茶葉及代用茶均采購自具備完整資質的正規供應商,全程可溯、品質可控,開業六年從未發生任何食安事故或消費糾紛,安全風險為零。
更關鍵的是,多數茶館主理人此前完全不了解“現場泡茶”已納入餐飲服務監管范疇,純屬知識缺位下的無意疏漏,并無主觀違法意圖,更無牟利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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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執法檢查本身,真正令經營者寢食難安的,是舉報后迅速跟進的私下和解施壓。
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餐飲制售活動,一旦查實定性,最高可處5萬至10萬元罰款,
對月流水有限、租金壓力沉重的小微茶館而言,這筆罰金幾乎等同于關門清算。
在巨大心理威懾下,索賠方主動登門提出“付費撤訴”方案。
十家商戶曾嘗試聯合協商,愿統一支付3000元終結全部投訴,卻遭對方斷然否決,堅持要求每戶單獨賠付且底線不低于1500元。
后續一對一交涉中,實際和解金額多落在1200元至2180元區間,曾先生個人被索要高達4100元“協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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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戶們經橫向比對、信息互通后豁然徹悟:這不是普通消費維權,而是一條運轉成熟的灰色產業鏈。
整套操作流程高度專業化、模塊化、去身份化:
專人負責進店消費、全程錄音錄像固定“證據鏈”;
專人整理法律依據、撰寫標準化舉報文書、精準投遞至監管部門;
專人對接商戶,以執法后果為籌碼施加心理壓迫;
專人掌控資金流,專設賬戶收取所謂“和解款”。
該團伙深諳法規邊界、首違裁量尺度、基層辦案節奏及藥食同源品類監管模糊地帶,尤其聚焦金絲皇菊這類法律屬性游移的代用茶,反復實施精準“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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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金絲皇菊之所以成為高頻靶心,根源正在其監管身份的不確定性:
它系人工選育菊花品種,按國家標準屬“代用茶”,兼具藥食同源特征,但尚未被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正式列入《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
由此導致地方監管標準不一、執法認定分歧較大,遂成職業索賠者屢試不爽的突破口。反觀普通綠茶、茉莉花茶等常規品類,幾乎無人問津。
那么,主管部門又將如何回應這場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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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容審慎監管落地見效
輿情持續升溫之際,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4月28日晚發布權威通告,系統闡明法律適用邏輯、執法裁量基準與合規整改路徑,為全城茶館經營者注入強心劑。
官方通報明確:近期集中受理大量關于茶樓“無證自制飲品”的投訴舉報,已啟動全市范圍專項摸排,
確認部分茶館確存在未申領食品經營許可證、亦未完成食品小經營店備案,即開展現場沖泡服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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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規定:凡涉及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均須依法取得許可或完成備案;
茶樓使用開水即時沖泡茶葉、花草等原料制成即飲茶湯,法定性質即為“自制飲品制售”,必須申領涵蓋該項目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若僅銷售預包裝茶葉、預包裝食品,則無需許可,履行備案手續即可。二者法律定位截然不同,不可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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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亮點在于確立“教育為主、懲戒為輔”的柔性執法導向:對未備案情形,一律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限期完善手續;
對初次無證經營且完全符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首次違法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2023年版)》全部適用條件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堅決摒棄“以罰代管”“一罰了之”的粗放模式,堅持引導規范優先、整改達標為本,切實守護本地小微民生業態的生存土壤與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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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隨即轉化為一線行動: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分片包干,對涉事茶館逐戶上門指導,現場叫停不合規沖泡行為,并全程協助補辦食品經營許可證、申領食品小經營店備案憑證。
同步聯動四川省茶館行業協會、成都市茶業協會,開展全域普法專項行動,通過線下宣講會、線上直播課、圖文手冊等形式,逐項拆解茶館合規要點,厘清預包裝茶、現泡茶、藥食同源代用茶三類產品的監管差異,著力填補行業長期存在的合規認知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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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與成都市兩級茶館行業協會聯合發布《茶樓茶館食品安全合規指引》,首次面向全行業統一標準:
凡提供現場沖泡茶飲、鮮榨果蔬汁等即制即飲服務,必須持有對應食品經營資質或完成備案;
如增設熱食、冷食、糕點等其他餐飲項目,須另行申請匹配的餐飲服務許可;
針對金絲皇菊等監管屬性尚存爭議的代用茶,須嚴格對照國家現行食藥目錄規范使用,杜絕盲目沖泡、違規標注、擴大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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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參照全國多地司法實踐與行政裁量先例,各地監管部門已形成高度共識:
對小微餐飲主體首次發生輕微違法、能及時糾正、未造成實際危害后果的,普遍適用“首違不罰”原則;
監管的根本目的不是處罰,而是推動行業可持續、健康化發展,嚴防行政資源被惡意舉報無限擠占;
關于預包裝飲品與散裝茶葉的監管區分,法規體系同樣清晰界定:
茶館僅銷售預包裝茶葉、預包裝食品,依法只需備案,無需申領食品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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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只要啟用現場設備、以熱水即時沖泡原料制成供顧客飲用的茶湯,即構成餐飲服務行為,必須持證上崗。這一法律定性,正是本次爭議的核心癥結所在。
官方一系列務實舉措,有效平復了商戶群體的普遍焦慮。既不搞運動式嚴打,也不縱容非法牟利行為,更以制度化手段夯實行業長遠發展根基,
在牢牢守住食品安全紅線的同時,悉心呵護成都特有的市井文化生態,防止小微經營者因認知偏差遭遇毀滅性打擊,全力營造穩定、公平、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然而,這場風波真的就此畫上句點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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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說來令人深思:法律本應是社會良知的最后屏障,
為何如今卻被某些人當作突破公序良俗的利器?
這背后折射出的,究竟是規則本身的縫隙,還是執行過程中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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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信息:
湖南日報:成都逾400家茶樓“無證泡茶”被批量舉報,行業協會:舉報人分工明確,消費、舉報、談判、收款環節分別都是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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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成都茶樓“無證泡茶”被舉報,行業協會:逾400家,將聯合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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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日報:成都逾400家茶樓“無證泡茶”被批量舉報,行業協會:舉報人分工明確,消費、舉報、談判、收款環節分別都是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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