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凌通企業IPO
這是一起典型的由董事長(張真)和總經理(劉鵬)夫婦主導,核心業務與財務人員配合,持續多年、手段隱蔽的財務造假案。監管機構采取了“頂格”處罰措施,不僅處以巨額罰款,還對核心人員實施了終身市場禁入。
公開資料顯示,中信建投是發行保薦人,中興華為審計會計,律所是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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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核心要點總結
核心事件:公司涉嫌長期系統性財務造假及欺詐發行股票。
造假手段:
虛增業績:在2020年至2024年6月期間,通過未實際執行的業務或資金閉環的虛假業務確認收入。
虛減利潤:在2022年通過虛假處置在建工程虛減利潤。
欺詐發行:在2021年公開發行股票(精選層掛牌)時,披露的2020年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
處罰結果: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款 1.15億元(其中公司被罰7960萬元),多名高管被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 涉案人物與責任分析
11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姓名
職務/身份
違法事實與擬處罰措施
張真
時任董事長
主謀
。組織、安排系統性財務造假,明知數據虛假仍簽字。擬罰 1500萬元,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
劉鵬
時任總經理、董事
主謀
。張真配偶,長期參與經營管理,知悉造假。擬罰 1400萬元,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
張小創
時任職工代表監事、采購部總監
執行者
。直接參與造假,負責虛假采購。擬罰 1000萬元,并采取 10年 證券市場禁入。
沈詩強
時任財務負責人
執行者
。負責編制虛假財務數據,提供虛假數據用于發行文件。擬罰 650萬元,并采取 10年 證券市場禁入。
袁高峰
時任市場部項目總監、董事
執行者
。負責虛假銷售業務。擬罰 650萬元,并采取 10年 證券市場禁入。
朱佩軍
時任財務負責人、董事
失職
。未勤勉盡責,未核實異常數據。擬罰 500萬元。
孫志剛
時任董秘、董事
失職
。未審慎核實財務異常,簽字保證虛假報告。擬罰 450萬元。
單明月
時任市場部總監
執行者
。參與虛假銷售,導致2023年報及2024半年報虛假。擬罰 350萬元,并采取 5年 證券市場禁入。
徐冬方
時任工程部經理
執行者
。配合造假,辦理虛假出入庫手續。擬罰 300萬元,并采取 5年 證券市場禁入。
雷琳娜
時任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失職
。具備會計背景但未核實異常,未勤勉盡責。擬罰 150萬元。
3. 時間與地點梳理
時間:2026年4月29日(公告發布日/收到告知書日)。
地點:江蘇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
造假時間跨度:
2020年 至 2024年6月:虛增收入和利潤(涉及2020-2023年報及2024半年報)。
2022年12月:虛假處置在建工程虛減利潤。
2021年:涉及欺詐發行(公開發行文件編造虛假內容)。
4. 數據造假規模
虛增比例極高:在2022年和2023年,虛增的利潤總額占當期報告記載利潤總額的405.10%和63.31%。
罰款總額:
信息披露違法罰款:1000萬元(公司)。
欺詐發行罰款:6960萬元(公司,為募集資金的20%)。
個人罰款總額:約3540萬元。
5. 總結
這是一起典型的由董事長(張真)和總經理(劉鵬)夫婦主導,核心業務與財務人員配合,持續多年、手段隱蔽的財務造假案。監管機構采取了“頂格”處罰措施,不僅處以巨額罰款,還對核心人員實施了終身市場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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