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在成都一家社區便利店里,一個二十歲左右的男孩走進去買了煙和水,用微信支付了29元,店員完成交易后,男孩拆開煙盒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然后問店員是否清楚向未成年人售煙是違法行為。
店員還沒回過神,那男孩就拿出身份證,上面寫著2009年4月7日出生,正好17歲,他指著《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9條說,如果賣煙給他,店家可能被罰款50萬,執照也會被吊銷,然后他向店主要1000塊錢作為賠償,說不給錢就去舉報,店主擔心真的被查,最后只好給了300塊錢私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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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店主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就報了警,調出監控一看,整個過程清清楚楚,男孩在付款之前沒有提到年齡,拆開煙的時候才突然發難,警察找到他談話,他承認自己就是故意設的套,知道店家不敢賭這個事,最后警方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認定他屬于敲詐勒索未遂,罰了他五百塊錢,他沒拿到錢,反倒賠了錢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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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看起來像碰瓷,仔細想想背后問題挺多,這孩子不是不知道法律,而是太了解法律了,他知道哪條規定能壓住商家,就專門用這一條,法律本來是想保護未成年人,防止他們被引誘抽煙,結果反而被當成工具來用,類似的做法在江蘇和廣東也出現過,那些孩子都是十七八歲,外表看著成熟,動作也很熟練,還有人拍視頻教別人怎么操作。
小店主其實很冤,他們不是不想較真,是實在耗不起,煙草證一旦被吊銷,基本等于關門大吉,全國有兩千八百多萬家小微零售店,多數連法律顧問都沒有,報警要等流程,時間成本高,三百塊對店家來說只是少賺幾天錢,久而久之,大家寧愿認栽,也不愿冒險。
現在的問題是,人長得越來越早熟,十五六歲的男生身高體格和成年人差不多,臉也顯得成熟,店員光靠眼睛判斷年齡,風險實在太大,不賣煙的話擔心顧客生氣,賣了又怕遇到未成年人惹出麻煩,時間一長,商家看到有人買煙就先緊張起來,有的干脆掛上“不向未成年人售煙”的牌子,可誰來證明他們沒賣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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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上存在漏洞,便利店基本沒有年齡核驗設備,人臉識別系統也沒連到收銀臺,短視頻平臺還在傳播合法索賠技巧,點贊達到幾萬,評論里很多人表示學到了,有些媒體早期報道只說未成年買煙被賣,沒提到他們是主動設局,公眾容易誤以為全是店家責任,其實真相更復雜。
法律條文寫得很明白,但沒有規定有人故意利用維權條款該怎么辦,公安機關在處理這類事情時,各地做法不一樣,有的只是口頭教育幾句就把人放了,起不到什么震懾作用,商家想要快速證明自己是清白的,也沒有一個立即就能用的辦法,比如掃碼直接連到公安系統核實身份,這樣的渠道現在根本不存在。
那個男孩被罰了五百塊錢,這個懲罰不算太重,但至少讓他沒能得逞,可是如果下次再來一個更專業的人,帶著錄音設備、錄像工具,還提前查好了法律條文,小店主還能應付得來嗎,沒人敢保證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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