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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普格網警在工作中發現
有網民在社交微信群發布不實信息
擾亂公共秩序
民警立即開展研判
并鎖定違法行為人信息
依法將其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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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
違法行為人拉奎某某
于2026年4月19日
在村組微信群發布一張人像照片
并以語音形式編造
“該人員殺人后逃往普格方向”
不實信息
被多人轉發
引發群眾恐慌
造成惡劣不良影響
嚴重擾亂公共秩序
拉奎某某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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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警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
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
1. 擦亮雙眼:對“駭人聽聞”“突發大案”類信息,先核實再轉發,不輕信、不盲從;
2. 理性發聲:不隨意編造、改編、拼接不實信息,不為博流量突破法律底線;
3. 共同抵制:發現網絡謠言,及時向平臺或公安機關舉報,共建清朗網絡空間。
來源:普格公安
編輯:李瑞
責編:鄒湘
編審:阿比伊木
終審:沙勇
精彩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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