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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做好“保命事”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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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無小事,守法是前提。無論您駕駛機動車、騎行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這份交通安全守則請牢記,平安出行,從細節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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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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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 文明出行
2026年01月15日,劉某駕駛粵JGXXX7號普通二輪摩托車沿江門市江海區勝利南路由西京里往五邑路方向行駛。行駛至勝利南路五星新村路口前路段時,與正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伍某發生碰撞,造成伍某受傷送往醫院搶救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伍某于2026年1月16日死亡。
劉某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的規定,劉某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伍某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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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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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 文明出行
2026年3月24日16時34分,李某駕駛粵J3XXX7號普通二輪摩托車搭載著鄒某行駛至江門市江海區樂氏街堯記排骨店前交叉路口,與梁某駕駛粵ACXXX2號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造成李某、鄒某受傷及雙方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李某沒有戴安全頭盔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未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第十四條第三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梁某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的規定,李某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梁某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鄒某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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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件保命事,全程不松懈
·護好頭部,頭盔全程戴好
頭部防護是出行第一道防線。無論短途長途、天氣冷暖,騎行摩電時,駕駛人+乘坐人必須規范佩戴安全頭盔:選合格材質、調合適尺寸、系緊安全卡扣,不松動、不晃動,關鍵時刻能救命。
·按道行駛,不越安全紅線
不闖紅燈、不逆行、不隨意變道、不橫穿馬路;
電動自行車走非機動車道,不占用機動車道,遠離貨車、公交車盲區;
嚴控車速不超速:電動自行車時速≤25km/h,電動摩托車、機動車嚴格按限速行駛,不飆車、不超速、不強行超車;
斑馬線前必減速、禮讓行人,行經人行橫道、斑馬線、學校路口、居民區路段,提前減速、停車讓行,不爭道、不搶行、不鳴笛催促,確保行人安全通過。
·出車必檢,不騎 “帶病車”
出行前花1分鐘做 “車輛小體檢”,杜絕故障隱患:檢查剎車靈敏度、輪胎氣壓、車燈(大燈/轉向燈/剎車燈)是否正常,確認電量充足,發現問題及時維修,不帶故障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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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警示:這些行為最危險
?堅決杜絕超速行駛車速越快,制動距離越長、避險能力越差,無論城市道路、鄉村道路,嚴格遵守限速規定,不超速、不隨意加速,守住速度底線。
? 嚴禁酒后騎行/駕駛:酒精直接削弱判斷力、減慢反應速度,杜絕 “少量沒事” 的僥幸,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 嚴禁違規載人載物:電動自行車僅限搭載1名12周歲以下兒童,不超載、不違規搭載成人;不私自加裝雨棚、擋風被,不裝載超寬、超重物品,避免車輛失衡。
? 嚴禁疲勞騎行、盲目出行:不長時間連續騎行,適時休息;雨雪、大霧、夜間等惡劣路況,減速慢行、開啟車燈,謹慎觀察路況。
? 嚴禁搶行猛拐、隨意橫穿: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闖紅燈、不搶黃燈,不突然變道、不斜穿馬路,確認安全再通行。
來源:區交管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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