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一漲再漲,低者兩三百,高者兩三萬,為什么不設置上限,平衡這種差異?
閨蜜父母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一年二十萬,比她苦哈哈一年加班加點賺的都多。
說到這個現象,網友們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們表示有些地區部分人群的養老金甚至比當地正常工作的人還要超出數倍,不干活的反而比干活的人拿錢多?這是什么情況?
有些地區養老金只有幾百塊,本來他們就沒積蓄,這點錢連吃藥都不夠,更別說生活。拿的多的人家境優渥,子女也都有出息,向他們傾斜過多資源是否合理?是否應改革?
為什么不設置上限,平衡這種差異?看到這里,【社保精算師】表示他們還是不太理解養老金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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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機關事業單位是有一套單獨的運行規則,他們退休金的計算是與職稱、工齡,職位掛鉤,不用參保繳費也能領退休金。
后來,在2014年10月與企業職工并軌,所以形成了一套與企業職工養老金計方式一樣的規則,然而還是居高不下,為什么?
因為憑借著崗位的穩定性,工齡比較長,和職業年金、過渡養老金綜合在一起,他們新辦法下的養老金待遇,基本上是高于老辦法下的養老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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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者兩三百,這部分人主要是指城鄉居民養老金人群,不能單看他們的養老金比較低,單看他們當時參保的時候,繳費也是非常低的,一年交個300元、500元,也是常態。
所以,如果是有經濟條件的城鄉居民,在參保繳費時可以不再選擇這類養老保險,而是去選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一年繳費在八九千元,退休的時候養老金也不至于是三五百。
當然,城鄉居民養老金有上下限設置的,一般來說最低檔是300元,最高檔是3000元也就是說你想一年交1萬元,那么是不可以的,因為他已經在規則之內制定了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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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養老金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建立了個人賬戶制度,形成了個人參保繳費與單位參保繳費并行的一種模式。
運行到現在的話,企業職工養老金無論是從計算還是從上漲,都形成了一套比較規范的模式。
差距也比較大的主要原因在于參保繳費,工齡長短,退休所在地的社平工資水平均不相同,最終造成了養老金高低不同。
最重要的是企業職工養老金在參保繳費的時候,也已經設置了上限和下限。
也就是說,無論你工資多低,只要是參保,就得按照社平工資的60%作為參保繳費基數來參保,無論你工資有多高,即便是年薪百萬,也得按照社平工資的三倍來進行參保。
在這種參保模式下,養老金其實是已經設定了上下限,差距再大也比在崗時工資的差距要小很多。而且這幾年也一直強調養老金上漲要向低收入群體傾斜,差距已經被看見且被控制中。
總而言之,適當的差距也是能理解的,因為每個情況確實不一樣,大家怎么看?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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