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一個我剛辦結的浦東看守所騙薪詐騙案,當事人最終獲緩刑三年,已順利釋放。這個案子最驚險的是,家屬退贓晚了幾天,差點讓他從緩刑變實刑,多坐三年牢。
當事人通過偽造工作證明、謊稱有行業人脈,同時入職多家公司騙取薪資,累計涉案 25 萬多元,案發后被關押在浦東新區看守所。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時間會見當事人核實案情,隨即明確告知家屬:經濟犯罪中退贓是從輕處罰的核心,越早退贓對量刑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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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次與承辦民警溝通,提交當事人無犯罪記錄等材料,同時反復輔導當事人如實供述,最終他全程配合偵查,被認定為坦白,悔罪態度良好。案件移送浦東檢察院后,我第一時間閱卷,協助當事人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就在此時突發緊急情況:檢察院原定次日出具量刑建議,但家屬因籌措資金尚未完成退賠,一旦出具實刑建議就再無挽回余地。我立刻緊急聯系承辦檢察官,說明家屬的實際困難和當事人強烈的退賠意愿,反復溝通爭取,最終為家屬爭取到 3 天寬限期。
在這 3 天里我全程指導退賠流程,確保款項及時到賬。檢察院據此調整量刑建議,給出三年緩刑的意見。案件到法院后,我再次與法官溝通辯護意見,最終法院完全采納,判決當事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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