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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調整甘肅省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專業學費標準。新規自2026年秋季學期起施行,僅適用于當年新招錄本科學生;目前已在校就讀學生繼續執行原有學費標準,保留學籍復學學生按照注冊學籍當年學費政策執行,實行老生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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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學費標準調整僅針對執行學分制學費收費標準的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專業,不包含校企和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職業本科和其他類型本科專業學費標準仍按照國家和甘肅省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此次調整后的各學科門類學年學費標準:哲學4700元/生?學年、經濟學4800元/生?學年、法學4700元/生?學年、教育學4700元/生?學年、文學4700元/生?學年、歷史學4600元/生?學年、理學5200元/生?學年、工學5600元/生?學年、農學5300元/生?學年、醫學5800元/生?學年、管理學4600元/生?學年、藝術學8100元/生?學年。
通知規定,學分制學費按學分制培養方案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費總額收取,學分制收費計算方式按照甘肅省現行規定執行,學分制學費折算為學年學費,原則上不得高于以上收費標準。
為激發高校辦學活力,通知提出,建立學費標準與專業質量掛鉤浮動機制,其中:“雙一流”高校整校全專業上浮不超過10%;進入國家一流學科建設行列的專業上浮不超過20%;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點對應本科專業上浮不超過15%;國家級、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分別上浮不超過10%、8%。各項上浮就高不累計,具體上浮專業及比例需由高校在實施1個月前向甘肅省發展改革委、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教育廳報備后執行。公辦普通高校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自主決定學費標準適度下浮。
★來源: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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