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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劉巖
近日,榆樹市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用靈活變通的方式,讓雙方當事人都卸下了“包袱”。
此前,張某因種地急需用錢,從孫某處借款11萬余元,同時出具了欠條,由弟弟張某某和弟媳韓某為其擔保。借款到期后,孫某索要,張某償還了4萬元,剩余欠款均以各種理由推托拒絕還款。無奈之下,孫某將借款人張某及擔保人張某某、韓某訴至榆樹法院。法院判決張某盡快還清欠款。但判決生效后,張某仍拒不履行,孫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員姚鑫實地走訪調查后,查封了擔保人家中的兩輛農用車。不久后,申請人反映,擔保人有變賣車輛的意圖。普執組組長王顯野立刻帶領干警趕往擔保人家中。沒想到在路上,他一眼就認出對面開拖拉機的人,正是擔保人張某某。王顯野當即攔下車輛,暫時扣押,隨后趕往張某某家中。
張某某和韓某坦言,張某的借款是真的,他們也愿意承擔擔保責任,可家里實在拿不出錢,唯一值錢的就是兩輛農用車。
王顯野看在眼里,心里盤算著以車抵債是最穩妥的辦法,當即撥通了申請人孫某的電話,語氣溫和:“孫大姐,現在張某不在家,就他弟弟夫妻在家呢,倆人也確實沒啥錢,就一臺拖拉機和收割機能值點錢。”
他頓了頓,又繼續說道:“要是咱們把兩輛車走拍賣程序,不光耗時間,農用車拍賣也賣不上價,你拿到錢還得等好久。不如就以車抵債,這兩輛農用車成色還行,不管你自己用還是轉手賣掉,都能盡快收回大部分損失,你看這個方案能接受不。”
一番推心置腹的勸說,說到了孫某的心坎里。孫某思索片刻,同意了以車抵債的方案,也自愿放棄了剩余款項。擔保人也同意法官的建議,并對法院的做法表示認可,雙方當場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一場僵持已久的債務糾紛,在王顯野的耐心調解下圓滿化解。既守住了申請人孫某的合法權益,讓她不用再為欠款奔波受累,也體諒了擔保人張某某夫妻倆的難處,沒有生硬地強制執行,而是推心置腹地勸解,為當事雙方周全考慮。
初審:劉巖
復審:韓蕊
終審:姚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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