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當了50年黨員,去年拿到了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現在爺爺去世了,那枚紅彤彤的紀念章,我能繼承嗎?我能把它留在家里當傳承嗎?”別急,今天一次性把這個問題說清。答案是:能繼承!可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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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關于做好“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頒發工作的通知》和相關管理規定,明確規定,紀念章獲得者去世后,由其繼承人或指定的人保管。但這里有一個很多人都容易搞混的關鍵點:你“繼承”的是這幾枚紀念章作為物品的保管權和榮譽傳承權,而不是“爺爺能再用黨齡換一個”。
什么意思呢?就是說,爺爺把這個紀念章交給你,你能做的,是替爺爺妥善保管,以后拿出來教育下一代、憶苦思甜、感受先輩榮光。那是你們家里一筆“紅色傳家寶”,誰都“奪”不走。但你不能拿著紀念章去要求補發一枚,因為規則寫得很清楚:紀念章不重復頒發。爺爺是第一個擁有它的人,你是守護它的人,這份榮譽只屬于那個為黨工作五十年的老黨員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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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清了“能繼承”這個大前提,接下來聊聊繼承后的注意事項:
第一:好好保管,別弄丟了。 紀念章畢竟不是“金的”,它是一份精神財富。萬一丟了,如果不是自然災害之類的“不可抗力”,原則上是不予補發的。所以,裝在配套的珍藏盒里,放在一個穩妥、不潮濕、不暴曬的地方最好。
第二:逢年過節,大膽戴! 規定允許可以在參加黨組織、政府部門等重要活動、儀式或出席正式場合時佩戴。比如你帶著一家子去革命紀念館、參加村里主題黨日活動、暑假回村做志愿服務等莊重場合,完全可以戴上爺爺的紀念章,既是一種精神傳承,也是對老黨員的致敬。
第三:不能出租、不能賣、不能搞“商業化”。 紀念章代表著五十年的忠誠和榮光,不是商品。規定寫得清清楚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紀念章出售、出租或者用于從事營利性活動。這一點需要牢牢記住。
總結一下:爺爺有紀念章,孫女能繼承、能保管、能用它教育小輩,但不能拿著它去重新領一枚。把這枚沉甸甸的紀念章當傳家寶認真收好、珍惜它,就是對爺爺最好的緬懷。記住前人的奮斗足跡,就是最好的傳承!
#你身邊有50年黨齡的老黨員嗎#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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