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走深走實,進一步鞏固2025年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成果,全面提升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能力水平,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決定2026年繼續深入開展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本報今起將陸續刊登最高檢七個評議小組前往全國各地開展出庭公訴評議工作相關報道,敬請關注。
5月8日上午9時,一起職務犯罪案件在上海市寶山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寶山區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評議組全程旁聽庭審。據悉,這是該評議組在滬評議的第一案,也是2026年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開展以來評議的第一案。
“該案是一起金融領域的隱性受賄案件,時間跨度長,涉案資金流轉復雜,被告人拒不認罪,辦理難度大,非常考驗公訴人的能力與水平。”最高檢第四評議組組長、河北省檢察院原副檢察長趙智慧表示,隨著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進入“深耕之年”,越來越多的檢察官積極主動接受評議,通過評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提升能力,實現從“庭上見的勇氣”向“庭上見的能力”的跨越。
370萬元是投資分紅還是受賄所得?
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9月,被告人在擔任某銀行某市分行副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隱名出資的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被吊銷營業執照)在某房地產開發項目中申請貸款提供幫助,并在已收到房地產開發公司股東退還的全額出資款,且該公司未盈利分紅的情況下,于2009年至2011年期間,陸續以投資分紅的名義收受房地產開發公司股東給付的錢款370萬元。
庭審中,被告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予以否認。被告人堅持稱收受的370萬元為投資分紅,公訴人結合全案證據多層次論證被告人明知系受賄所得——
從行受賄雙方關系及約定看,涉案公司股東史某知道被告人身份,其之所以拉攏被告人投資就是為了方便將來貸款,并承諾不會讓被告人虧本,可見所謂的投資是以被告人的身份作為保障的非正常投資。
從出資過程及資金來源看,被告人投資時使用的并非自有資金,而是以其姐夫的名義從自己任職的銀行貸款200萬元、冒用他人名義貸款170萬元、另籌集資金100萬元,然后以其姐夫的名義出資。被告人作為一名金融從業人員,對出資項目不詳細了解、不考察、不評估、不簽書面協議,出資決策極其草率,與此同時卻要承擔頂名貸款、冒名貸款和違規經商的違紀風險及銀行利息,這種反差證明二人達成的并非正常投資合意,而是在確保收益的前提下進行的“投資”。
從收受錢款的時間節點、金額和過程看,被告人在2007年投資后兩年內都沒拿到分紅,反而在房地產開發公司申請貸款獲批前后,收到840萬元,除本金外,額外獲得370萬元,時間上具有緊密關聯性,且當時房地產開發公司大部分房產未預售,公司尚未盈利,且其他股東均未拿到分紅。被告人在出資過程中對項目進展毫不關心,對分紅方式、計算依據全然不問,有悖正常投資邏輯,且投資回報率遠超正常投資回報率。
綜合在案證據,公訴人認為,涉案370萬元為被告人受賄所得,被告人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歷經三個小時庭審,該案擇期宣判。
功夫下在庭外,能力展現在庭上
5月8日下午,最高檢第四評議組充分發揮“質檢員”和“教練員”作用,用三個小時的時間對該案進行了評議。
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河北省十佳公訴人高貝率先發言:“整場庭審節奏比較流暢,兩位出庭公訴人思維敏捷,應對得當。多媒體可視化舉證,讓關鍵證據在庭上得到了清晰直觀的展示。建議在應對被告人庭上翻供,稱自己不被允許修改筆錄或筆錄不是其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時,公訴人除了進行口頭回應外,還可以將被告人筆錄中的多次修改痕跡,以及拒絕在某頁筆錄上簽字的圖片,在PPT上展示,這樣說服力會更強,庭審效果更好。”
“選中這個案件開展評議我就很期待,旁聽庭審后,感受到這是一場高質量的庭審。”天津市檢察院普通犯罪檢察部副主任、全國檢察業務專家陸旭點評,“公訴人對案件審查精細到位,庭前準備扎實充分,出庭活動嚴謹規范、理性平和,能夠準確聚焦隱性受賄案件的認定難點,緊緊圍繞受賄犯罪權錢交易的本質特征和構成要件,科學分組出示證據、全面闡釋指控意見、有力回應爭議焦點。但在全面系統闡釋公訴主張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強化,建議圍繞該案中投資型隱性受賄特點,突出在案件關鍵時間節點被告人收錢與謀利的緊密性,結合投資的虛假性、回報的異常性,更加有力證明被告人權錢交易的行為本質。”
“公訴人出庭履職表現非常出色,尤其是面對辯護人臨場突發提出的辯護觀點時,應變沉穩、法理回應精準有力。發表公訴意見環節,邏輯層次清晰,先全面歸納庭審爭議焦點,再緊扣事實、證據與法律逐一針對性辯駁闡釋,充分展現了公訴人專業自信、庭審把控能力和扎實完備的庭前預案準備。”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廳二級高級檢察官盛常紅在充分肯定公訴人出庭履職成效的同時,發揮“教練員”職能,精準提出提質增效工作建議,“要始終堅守全面客觀履職標準,對卷宗閱卷、庭審核查中發現的有罪無罪、罪輕罪重等正向及反向證據,均堅持中立審慎原則,逐一梳理甄別、客觀分析歸納,不偏不倚、不漏疑點;對影響案件定性量刑的關鍵矛盾證據,必要時主動在庭審中當庭釋明、作出針對性回應,以極致嚴謹作風,抓實案件辦理質效。”
“以‘資深檢察官+業務骨干+年輕助理’方式配置的公訴團隊,配合默契,分工合理,聚焦庭審重點,構建起以證據為中心的刑事指控體系。”趙智慧指出,法庭是檢驗檢察官辦案質量和綜合素質的“試金石”,檢察官前期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工作做得如何,庭上的證據審查運用能力、法庭應變能力等,都會在庭上接受檢驗。本次庭審反映出法庭訊問在層次性、精細化和前瞻性上還需繼續加強,通過法庭訊問揭露犯罪的效果不夠明顯,建議進一步強化問題設計的針對性和策略性。要以庭審為鏡照見短板,倒逼問題解決在捕前訴前,真正實現以評議促審查、以審查提質效。
“評議組給出的建議非常中肯。上海檢察機關將以此次活動為契機,緊盯評議組提出的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加強復盤總結,切實整改到位,真正把功夫下在庭外,把能力展現在庭上。”上海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從“自選動作”到常態化開展
“這是我第一次受邀參加檢察機關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庭審中,公訴人訊問嚴謹有度、舉證條理清晰,充分展現了國家公訴人良好形象。通過旁聽這起職務犯罪案件庭審,我也深受警示教育。”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國纜檢測股份有限公司認證產品部部長葉清華感慨道。
她表示,檢察機關主動邀請人大代表參與庭審評議,充分彰顯了自覺接受人大監督、陽光司法的鮮明態度。期盼今后能多參與此類活動,近距離了解檢察履職、感受司法公正,更好發揮代表監督建言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檢第四評議組對寶山區檢察院出庭履職情況開展評議的當天,上海市檢察機關自行組織開展的評議活動也在如火如荼地進行。
評議組調研發現,為落實最高檢今年提出的構建“最高檢示范評、上級院重點評、各級院常態評”的分級評議體系,上海市檢察機關正在部署開展“五庭四評”常態化工作,即全體刑檢檢察官開“評議庭”、各單位組織優公“示范庭”、各刑檢條線開展“觀摩庭”、全市評選“優秀庭”和青年檢察官及助理競賽“模擬庭”,全面“評出庭、評文書、評報告、評案件”,通過常態化開展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提升公訴人的核心戰斗力。
“2025年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開展以來,部分檢察機關自發組織開展本地評議活動。今年上海市檢察機關率先發力,積極落實最高檢要求,在全市常態化開展,值得點贊。”趙智慧表示,評議活動開展期間,他們也將充分發揮“調研員”作用,將各地好的經驗做法及時匯報給最高檢。
來源:檢察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