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腎藥的藥盒里面竟裝的是清肺藥的說明書?近日,有陜西咸陽的市民在陜西省中醫醫院竟然買到了醫院自制的“錯版藥”。反映醫院后,院方回應“僅說明書信息疏漏,藥品本身無質量問題,免費退換”。事后院方僅在院內張貼《召回通告》,并未依法在社會層面(官網或媒體)公開發布召回信息,有患者對于醫院的這種“草草召回”提出醫風醫德的質疑。
根據2025年年底公布的、今年5月15日將施行的《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這種“名實不符”的藥品已被明確定義為“假藥”,有業內人士認為這可能是新法頒布后陜西首例假藥案。
補腎藥盒里竟是清肺藥說明書
藥盒上赫然印著補腎的“益腎清濁丸”,打開里面裝的說明書藥名卻印著清肺止咳的“清肺化痰合劑”,近日在陜西省中醫醫院,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錯版藥”風波。
5月7日上午,咸陽市民王先生稱因身體不適,來到了西安西華門十字的陜西省中醫醫院,在便民門診,醫生為他開具了5盒院內自制劑“益腎清濁丸”,繳費金額共計190.5元。然而當天下午,王先生稱服藥后卻出現不適:“我感到明顯的口干、面紅耳赤,甚至出現了惡心嘔吐的癥狀。”
當王先生拿出藥品再次檢查時,竟然發現在“益腎清濁丸”的藥盒里面,裝的紙質說明書頂端卻寫著“清肺化痰合劑說明書”幾個大字,而且5盒全部錯誤。
一個是用于腎虛濕熱型慢性前列腺炎,一個是用于氣管炎及感冒咳嗽。由于擔心服錯藥,王先生自行前往其他醫院體檢,雖然最終結果顯示“無特殊癥狀”,但這次經歷無疑給他帶來了不小驚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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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中醫醫院
院方回應“僅說明書疏漏,藥品無問題”
出于對藥不對版的擔憂,王先生意識到問題嚴重性后聯系院方。根據王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5月7日當天,該院制劑中心曹姓工作人員添加王先生微信后,通過微信轉賬向王先生退還購藥的190.5元。
5月9日,該工作人員稱“內置說明書信息疏漏”,又通過微信向王先生發來他們在院內張貼的書面《召回通知》:我院自制劑益腎清濁丸(批號20251201),發現部分內置說明書存在問題,現發布召回通知,凡購買上述批次的患者可前往我院免費退換。除內置說明書問題外,該批藥品本身無質量問題,我院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主動發起召回2026年5月7日前出售的該批次藥品。此次召回全程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藥品召回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看起來院方的做法似乎十分嚴謹負責,但王先生查詢《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后發現,其中的第15條明確規定:確定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其他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決定并實施召回,同時通過企業官方網站或者藥品相關行業媒體向社會發布召回信息。召回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藥品名稱、規格、批次、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召回原因、召回等級等。
筆者查詢醫院官網、微信公眾號等各個面向公眾的醫院媒體平臺后發現,醫院所謂的“召回”并沒有想象中那么合法和透明,該醫院并未依法公開發布任何關于藥品召回的信息。
王先生質疑:“光貼在醫院里,買過藥的人不再次去醫院,怎么能知道呢?”出于對其他購藥患者無法知曉此事的擔憂,王先生與博主取得聯系,希望借助媒體平臺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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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在取藥窗口的召回通知
發藥人員謊稱官方已發布召回宣傳片
為進一步核實情況,5月9日博主前往陜西省中醫院進行實地探訪,經查看,該院僅在發藥窗口以及院內幾處電梯通道的并不起眼的公示欄上,張貼了A4紙打印的《召回通知》。
隨后,博主來到便民門診區域,發現旁邊有一整面墻均是“院內制劑展示區”,上面將該院自制的92種藥品及功效放大打印并展示出來,其中就包括“益腎清濁丸”和“清肺化痰合劑”。
而博主在便民門診掛號后,醫生依然正常開具“益腎清濁丸”。在發藥窗口,博主指著窗口右下角貼的《召回通知》,詢問工作人員通知上召回的藥怎么還繼續出售、是否還有問題,工作人員當著博主面檢查確認說明書無誤后發藥,并回復“這個跟另外一個藥說明書裝反了,(另一個藥)不是丸,是一個糖漿。藥品質量是沒問題的,你放心吃。”
博主追問:“這藥賣了多少?只貼在院內買過的人看不到通知怎么辦?”工作人員又回復“不知道賣了多少了,我們有宣傳片,在官網、官方微信,就是咱平時刷的那種小視頻啥的都會在上面發的。” 追問過程中,窗口內其他工作人員明顯警惕起來,紛紛湊往這里強調:“另一個說明書裝在里頭了,藥沒一點問題。”
經過查詢,工作人員說的這些平臺上并無相關信息。另外,若按工作人員“跟另外一個藥說明書裝反了”的說法,要召回的是否應該還有另一個裝反的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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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拿的藥盒和說明書完全不符
新法規定“名不符實”涉嫌構成假藥
那么,僅僅是“說明書放反了”,真的就能用一句“信息疏漏”和“藥品無質量問題”一筆帶過嗎?
博主查詢相關法律發現,2025年12月31日國務院剛發布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新法將于2026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71條明確規定,下列情形屬于藥品管理法第98條第2款第2項規定的假藥:(二)在標簽、說明書上標注不具有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的;(三)藥品成份與其在標簽、說明書上標注的成份不符的。
業內有人士認為,如果嚴格按照標簽和說明書來界定,這種“藥名與說明書適應癥完全不符”的情況,在新規下已經觸碰了“假藥”的法律紅線。就算是在新法實施以前,也至少要按照《藥品管理法》第9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劣藥:(七)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的藥品。”處理。
雖然院方堅稱藥品實物沒有問題,僅僅是說明書錯了,但在實際臨床應用中,患者是嚴格按照說明書的指示來服藥的。當患者拿到“益腎清濁丸”的盒子,閱讀“清肺化痰合劑”的說明書時,他們極有可能因為誤解而產生嚴重的用藥風險。
這位業內人士認為該事件可能屬于新法出臺后的陜西“首例假藥案”。
官網“整治醫德”,現實“草草召回”
耐人尋味的是,博主在瀏覽陜西省中醫醫院官方網站時發現,就在本次“錯版藥”事件發生并引發爭議的同時,從該院5月5日最新發布的內容來看,該院正在大力開展“整治醫德醫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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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中醫醫院官網文章
一邊是掛在官網上的“整治醫德醫風”監督方式,一邊是現實中將錯就錯、試圖蒙混過關的“錯版藥”召回鬧劇。這種強烈的反差,不禁讓人對該院所謂的“醫德醫風建設”產生質疑。
售出可能導致患者身體不適的“問題藥品”,不主動、不全面、不徹底地向社會公眾告知風險,反而采取角落貼通知、私下替換庫存藥品說明書這種近乎“掩耳盜鈴”的方式試圖大事化小。“這種行為,究竟是醫德醫風的體現還是諷刺?”
王先生認為,醫德醫風不僅僅體現在醫生問診時的態度和藹與否或者是否廉潔,更體現在面對過錯時的擔當與坦誠。當一家三甲醫院在面對藥品標識嚴重錯誤時,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知情權和安全,而是如何降低輿論影響、減少自身損失,這本身就是最大的醫風不正。
截至發稿前,省中醫院尚未就此事給出進一步的官方公開說明。我們期待監管部門能盡快介入調查,給公眾一個明確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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