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元的冷凍榴蓮,把一個山東慶云的村民送進了派出所。
商家從河南濮陽出發,兩次驅車1600公里,自掏5000多元,最后是在買家住處附近的垃圾桶里,翻出了自家發貨的榴蓮包裝袋。最終還了自己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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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一審就過了,190元到賬,貨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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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一般人到這里就忍了。190元值不值得追?不值。但程先生沒忍。
第一次他從河南濮陽開車到山東德州,800公里,找上門去問,買家不開門,電話也不接。回到河南他沒死心,又跑了第二趟,800公里再來一遍。兩次往返1600公里,自己開車的油費、過路費、住宿費,加起來5000多元,要的就是公道!
到了買家所在的村子,他就去翻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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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一個垃圾桶翻過去,最后真翻出來了,自家發貨時貼的那個榴蓮包裝袋。但那塊"發霉的榴蓮"沒找到。
買家的解釋是,霉變榴蓮已經分開扔掉了。態度強硬,不松口。
程某去了慶云縣徐園子派出所報案。
5月8日,警方依法對袁某某行政拘留,同時督促其賠償貨款及維權損失。
一顆190元的榴蓮,把人送進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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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拼多多、淘寶、抖音、快手、京東幾乎在同一周內宣布,全面取消"僅退款"。"退款不退貨"的售后申請,交還給商家自主處理。
2025年6月2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新法新增條款,明確禁止經營者通過虛假交易、虛假評價、惡意退貨等方式,損害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2025年8月22日,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在國務院新聞辦發布會上公開表態,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全面取消"僅退款",解除"自動跟價""強制運費險"等不合理限制。
四年。從開端到取消,從平臺規則到部門督促再到法律入條,一條規則走完了完整的生命周期…
這次的慶云縣徐園子派出所,繞過了3000元刑事立案的門檻,直接以行政拘留落地。
依據是2026年1月1日剛剛施行的新版《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8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或者敲詐勒索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這條法律一直都在,只是過去四年,鮮有人較這個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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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這次用了?
證據齊全到這個程度,警方就有了下手的依據。
過去幾年,電商糾紛的處理路徑默認是"平臺說了算"。買家委屈找平臺,商家不服找平臺,平臺依據自己的規則做裁決,很不公平。
程先生花5000元追回的不是190元,是規則。
他比誰都清楚這筆賬不劃算,但是公平需要較真的人!
社會規則其實就是這么一點一點立起來的。
下一次再有人想用這個法子白拿東西的時候,他至少會想起這個被行拘的村民…
我們這個時代的便利,是建立在大量陌生人之間的信任上的。陌生人愿意把貨發給你,是因為相信你不會賴賬;平臺愿意把規則放寬給你,是因為相信你不會作假。可只要有一個人鉆了空子,規則就會一寸一寸往回收,最后所有人都要承擔那個代價。
這次行拘不是給那個買家一個人的,是給所有還在打"僅退款"主意的人看的…
社會的進步,需要程先生這種較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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