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貴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觀山湖區大隊(以下稱觀山湖交警)在林城東路石標路口開展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三輪車(以下稱“三車”)違法行為專項治理行動。記者獲悉,一直以來,觀山湖交警對于“三車”違法治理持續保持高壓態勢,自2026年1月1日至今,已累計查處“三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2530起,旨在全面規范道路通行秩序,守護群眾出行安全。
當天,觀山湖交警在執法中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對現場查處的未戴頭盔、違法載人等情節輕微的首次違法行為,以警告教育為主,并現場督促駕駛人改正違法行為。對于已有警告或處罰記錄的駕駛人,則現場依法予以處罰。“首違警告、再犯必罰”的裁量標準既體現執法溫度,又強化懲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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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對騎行違法信息進行取證
交警蔡維正向記者介紹了當前“三車”最突出的幾類違法行為,包含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不靠道路右側行駛、違法載人、非法改裝安裝雨棚、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這些看似常見的行為,實則暗藏極大安全隱患。蔡維正結合執法案例詳解其中的危害:“正確佩戴頭盔能降低交通事故中75%以上的死亡率,而未戴頭盔者一旦發生碰撞,頭部極易遭受致命傷害;在車流密集的道路上,‘三車’隨意穿梭、逆行或闖紅燈,與機動車發生碰撞的風險極高,且在此類事故中騎行者受傷后果往往更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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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對騎行違法信息進行記錄
針對非法安裝雨棚的行為,蔡維正特別提醒:“雨棚看似能遮陽擋雨,實則是‘流動隱患’。”他進一步解釋,加裝雨棚后車輛風阻大幅增加,大風天氣易側翻,雨天雨棚容易起霧遮擋視線,更危險的是在碰撞事故中,雨棚支架易彎曲插入人體造成二次傷害。
下一步,觀山湖交警將持續推進“三車”違法整治常態化,聚焦轄區道路重點區域,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同時呼吁廣大騎行者:遵守交通規則是對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負責,唯有文明騎行、安全出行,才能筑牢道路安全防線,共享平安幸福生活。
為引導市民安全文明騎行,交警部門明確提出以下規范駕駛要求:
全程規范佩戴安全頭盔,選擇質量合格的頭盔,系緊卡扣確保防護有效;
嚴格靠道路右側行駛,避免在機動車流中隨意變道、穿插,保持安全車距;
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杜絕闖紅燈、逆行等危險行為,行經路口減速觀察后通行;
拒絕非法改裝,不得安裝雨棚、擋風被等影響操控的裝置,此類改裝不僅違法,還會延長制動距離、改變車身重心,增加事故風險;
嚴禁違法載人超員,電動自行車僅可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兒童,三輪車不得違規載客載貨。
作者:郝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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