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新聞網5月11日訊 今日,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發布關于某戶外運動有限公司違規組織登山活動的情況通報,具體如下:
2026年5月9日,我市在網絡巡查中發現葛某違規發布招徠信息,擬組織人員進入大熊貓國家公園區域內的鐵瓦殿開展戶外活動。經勸阻無效后,葛某于5月10日仍組織7人擅自進入上述區域。事件發生后,市綜合執法局和市文廣體旅局牽頭成立聯合調查組依法開展調查處理,于5月10日19時許將相關參與人員擋獲。
經查,葛某為某戶外運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過發布鐵瓦殿徒步登山活動信息招徠游客,共招徠7人并收取費用,乘坐由唐某某駕駛的非運營中型普通客車到達彭州市龍門山鎮中壩森林后,違規進入大熊貓國家公園區域內開展登山活動。
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公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對8名登山者違規進入大熊貓國家公園區域內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和普法宣傳;對駕駛員唐某某未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權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對組織方某戶外運動有限公司涉嫌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行為予以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再次提醒:大熊貓國家公園,未經批準不得入內;保護生態環境,是每個單位和公民的義務;戶外運動,應當選擇合法安全的區域。敬畏法律、珍愛生命,才能行穩致遠。
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6年5月11日
(來源: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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