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3歲的葛志平老人,如今正站在法律與人性的十字路口進退兩難。他無父無母、無兒無女,早年離婚后孤身一人,侄子葛玉林是他這輩子唯一的親人。叔侄倆相依為命大半輩子,葛玉林生前一直承擔著照顧叔叔的責任,而當45歲的葛玉林2023年突然查出鼻竇癌后,葛志平更是放下一切,每天守在醫院端水喂飯、擦身護理,直到侄子遺憾離世。葛玉林生前多次跟身邊人說,要把房子留給叔叔養老,可病情惡化太快,連一句書面遺囑都沒來得及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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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玉林去世后,留下一套房產、5萬元撫恤金和15萬元存款。可當葛志平去辦理遺產手續時,卻處處碰壁:房產局不給過戶,銀行不讓取錢,理由全都是“叔叔不是法定繼承人”。更讓老人崩潰的是,他發現侄子賬戶里的15萬元存款早已被人陸續轉走,他慌忙報警,警方卻同樣以“你不是法定繼承人,不是案件受害人”為由拒絕立案。老人無數次撥打12345求助,始終沒有下文。如今,鼓樓區民政局依法成為葛玉林的遺產管理人,葛志平只能將民政局告上法庭,只求能分得一份養老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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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純粹的法律角度看,民政局和相關部門的做法確實挑不出任何毛病。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法定繼承人僅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叔叔確實不在這個范圍內。沒有遺囑、沒有法定繼承人的遺產,依法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民政局接管遺產是履行法定職責,警方不予立案也是嚴格依照法律規定。法律追求的是普遍適用的公平,它用明確的條文劃定邊界,避免了遺產繼承中的無數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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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冰冷的法律條文撞上滾燙的人間親情,我們不得不反思這樣的規定是否缺少了一點溫度。葛志平和葛玉林之間的感情,早已超越了普通的叔侄關系,他們是彼此生命中唯一的依靠。葛玉林用半生時光照顧叔叔的晚年,葛志平用全部心力陪侄子走完最后一程,這份不求回報的互相扶養,是最純粹的親情體現。如果僅僅因為沒有一紙遺囑,就徹底否定這份付出,讓傾盡所有的老人落得老無所依的下場,這顯然違背了大多數人心中樸素的正義觀。
更值得警惕的是,這樣的案例如果成為常態,將會產生極其負面的社會導向。它會讓所有非法定繼承人在照顧親人時變得猶豫和功利:我現在掏心掏肺地照顧他,萬一他突然離世沒立遺囑,我的所有付出豈不是都打了水漂?長此以往,誰還愿意主動去照顧那些沒有法定繼承權的孤寡親人?難道未來的親情,都要變成一場“先立遺囑再付出”的交易嗎?難道人與人之間最珍貴的善意和陪伴,都必須用法律文書來提前定價嗎?
好在《民法典》也留有人性的出口,其中明確規定“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這正是法律為溫情留下的一扇窗。我們期待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能充分考量叔侄倆長期互相扶養的事實,做出一個既符合法律精神,又能溫暖人心的判決。法律是社會的底線,但絕不該是人性的天花板,它應該守護的不僅是規則,更是人間最珍貴的真情與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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