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至17日,周杰倫將在溫州奧體中心主體育場連開三場演唱會,屆時將有數萬歌迷涌入溫州,酒店暴滿。記者發現,已有人在社交平臺上發布出租自家次臥的帖子。
“陽臺上就能看到奧體中心,走路只要50米!”一名房主在社交平臺曬出自家房間:一米八大床、中央空調、一次性四件套……記者看到,這些房子日租價格大多在300到500元之間。
一名在外地讀書的溫籍大學生,為此畫了從家到奧體中心的線路圖,還特意標注了“含早餐”。他對有意咨詢的網友說:“要是租的人多,我爸媽的臥室和我妹妹的房間也能出租,我們去奶奶家住。”網友評論:“這還真有點‘家’的感覺,連爸媽都一起打包了。”
家住溫州龍灣國際機場附近的小佳,家里三間臥室,除了主臥自用,兩個次臥全部出租。5月15日到17日三天的房源,“帖子掛出去三天就租完了,4月25日就有人來問,早就訂滿了。”小佳說。
記者注意到,這些招租帖子,大多加上了“限女生”“愛干凈”的要求。有房主還送上加碼服務——提供電動自行車、汽車接送,甚至搬出自家的寵物來“吸粉”。
有網友稱,此前鄧紫棋演唱會,自己就住過這樣的“家庭房”。“我運氣很好,遇到的房主是一對年輕夫妻,特別熱情,還給我煮了夜宵。給我做了當地的攻略,還推薦了特產,相當于多了一個本地導游。不過提醒大家一句——最好找同性租住,男女混住可不安全。”
律師提醒
房主需承擔相應的法律風險
這樣的出租合法嗎?也有不少人對此產生了質疑。
溫州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浙江震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賀君認為,市民出租自家房間屬于民事行為,但若涉及頻繁短租或將隔斷房用于出租,需留意是否符合當地住房租賃管理規定。同時,歌迷在選擇此類住宿時,也應核實房主身份、確認居住環境安全,避免產生糾紛。
賀君進一步指出,若短租期間發生財產損失或人身損害,房主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甚至可能面臨治安管理責任。但若房主與房客之間未簽署協議,也未登記身份信息,將面臨維權難題。此外,房主在小紅書等網絡平臺上對住宅進行招租,可能被認定為經營性用房,若未取得相關經營資質,或將面臨行政處罰。若因房客產生噪聲等問題侵害相鄰業主權益,房主還可能承擔侵權責任。
來源:溫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許雅晶)
【來源:溫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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