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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下午,中國人民大學明德法學樓601報告廳里坐滿了人。法學院領導班子、各學科教師、黨政教輔人員悉數到場,一場看似尋常的干部任職會議,傳遞出中國法學教育格局中一個值得細品的信號——人大法學院院長楊東,同時兼任涉外法治學院院長。黨委常委、副校長鄭新業到會講話,黨委組織部部長宣讀任命,法學院黨委書記主持會議。這樣的陣容配置,本身已說明學校層面對此事的看重程度。
人事任命從來不是孤立的組織程序,尤其是在人大這樣的法學重鎮,每一次領導班子的調整背后,都對應著學科戰略的重新校準。楊東身兼兩院院長,表面上是一人雙職的行政安排,骨子里卻是涉外法治學院在起步階段就必須與法學院深度咬合的制度設計。這種咬合不是簡單的資源共享,而是一種"一體兩翼、協同共進、優勢互補"的運行機制——官方表述里的這十六個字,值得逐字拆解。"一體"意味著兩個學院并非各自為戰,而是共享同一個學術母體和制度根基;"兩翼"則暗示涉外法治建設不能脫離傳統法學教育的底盤,傳統法學也需要涉外維度來拓展邊界。讓楊東同時掌舵,正是為了避免"兩張皮"的割裂,確保兩個學院在基因上保持一致,在功能上形成互補。
把時鐘撥回到更大的時代背景里看,這次任命的深意會更加清晰。近年來,涉外法治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從國際經貿規則的博弈,到跨境數據治理的爭端,再到海外利益的法律保護,在官方話語中,中國越來越需要一支既懂中國法、又通國際法,既能紙上論道、又能實戰交鋒的法治人才隊伍。然而現實是,我們的法學教育長期存在"內外分治"的慣性:國內法人才培養體系成熟,涉外法治卻常常散落在國際法、比較法等學科的邊緣地帶,缺乏獨立的學科架構和系統的知識生產。人大此時專門設立涉外法治學院,并且將其與法學院并軌運行,實際上是在回答一個時代命題——如何把涉外法治從"專業方向"升級為"學科體系",從"少數人的特長"轉變為"制度化的能力"。
官方通稿里有一段話頗具分量:涉外法治學院要"推動建設具有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涉外法治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打造中國自主的涉外法治知識體系創新高地和法治實踐成果對外傳播的前沿陣地"。這段話如果放在五年前,或許會被視為常規的表態修辭,但在今天的語境下,它指向的是一場看似靜悄悄實則轟轟烈烈的學術自主運動。官方認為,我們過去太習慣于用西方的概念框架來解釋中國的涉外法律實踐,從"長臂管轄"到"國際仲裁",話語體系基本是舶來品。而"中國自主的涉外法治知識體系"這一提法,意味著包括人大在內的中國法學實體試圖在知識生產層面實現范式轉換——不是閉門造車,而是在充分吸納國際經驗的基礎上,用中國自身的實踐經驗和理論邏輯來重構敘事。這是一項比培養幾個涉外律師要艱巨得多的工作,它要求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和實踐體系的三重革新。
平心而論,楊東的學術背景和工作履歷,與這種官方背景的人大版革新需求形成了某種呼應。作為長期深耕法學教育和研究的管理者,他對人大學術傳統的理解,對學科交叉的敏感度,以及在國內外法學界積累的聲譽,都使他成為打通"國內"與"涉外"兩個場域的合適人選。雙院長的身份賦予他一種獨特的協調角色:當涉外法治學院需要調用法學院的師資和課程資源時,不需要層層報批、跨部門協商;當法學院的傳統學科需要注入涉外元素時,也可以借助同一個決策中樞快速推進。這種制度設計的效率優勢,在學院初創期尤為關鍵。
當然,挑戰也是明擺著的。"一體兩翼"的構想很美好,但運行中難免會遇到資源分配、學術評價標準、教師身份認同等具體問題。涉外法治學院要培養"復合型、應用型、高素質"人才,復合到什么程度?應用如何不流于功利和形式?高素質的衡量標尺是國內標準還是國際尺度?這些都不是靠一個任命就能自動解決的,需要在實踐中反復調試。更何況,涉外法治本身是一個高度開放的領域,它要求學院在保持"中國風格"的同時,必須具備真正的"國際視野",這兩者之間的張力,需要極高的平衡藝術。
人大的這步棋,某種程度上也是給其他法學院校探路。在"雙一流"建設和新文科改革的雙重背景下,法學教育的版圖正在重新繪制。誰能在涉外法治這個賽道上率先建立起成熟的學科體系和人才培養模式,誰就能在未來的學術競爭和國家戰略服務中占據主動。畢竟,在新舊時代的轉折點上,法學教育不能只做既有秩序的守護者,還必須成為新秩序的參與者和塑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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