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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南方都市報推出青少年藥物濫用調查報道,披露購藥灰色鏈條及部分藥店存在的售藥漏洞(點擊閱讀)。4月2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普瑞巴林等藥品管理的通告(下稱通告),決定進一步加強普瑞巴林口服單方制劑、愈美制劑的管理,標志著普瑞巴林、愈美制劑等成癮性藥品監管全面升級(點擊閱讀)。
近日,南都記者再次走訪線下藥店發現,有藥店按照要求嚴格落實管理,但廣州仍有部分藥店未落實監管要求,違規售藥(點擊閱讀)。對此,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回應南都稱,已開展核查處置,并已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工作。
該局表示,經核查,天河區市場監管局已對金健民醫藥(長湴東路店)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行為予以立案查處。執法人員現場對報道涉及的善和堂(長興分店)、大參林(長湴市場店)進行了政策宣貫和批評教育。
同時,該局已同步部署各區市場監管局開展靶向監督檢查和政策宣貫,要求各區將相關政策要求宣貫到全市零售藥店,排查普瑞巴林、愈美制劑違規銷售隱患,規范全市藥品零售市場秩序,防止藥品流入非法渠道。
通告要求零售藥店嚴格憑執業醫師開具的處方銷售普瑞巴林口服單方制劑、愈美制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26年1月16日公布,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規定,醫師在網絡診療活動中不得開具禁止網絡零售藥品的處方,普瑞巴林口服單方制劑、愈美制劑均在列。5月15日前,零售藥店憑互聯網醫院開具的處方銷售普瑞巴林口服單方制劑、愈美制劑,雖不屬于違法行為,但該局鼓勵零售藥店從嚴管理。
該局還稱,通告發布后當日即向全市藥品批發企業、連鎖總部、零售藥店轉發通告要求,進行政策解讀,后續陸續組織開展政策宣貫。同時,已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普瑞巴林口服單方制劑、愈美制劑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藥店違規行為,對違規銷售普瑞巴林口服單方制劑、愈美制劑的藥店,依法從嚴查處,同時將相關違規行為納入藥店信用評價,實行聯合懲戒,督促藥店壓實主體責任。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廖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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