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一位在刑事領域經驗豐富的律師交流,了解到兩個令人深思的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很多人都擔心自己或身邊的人遭遇法律困境時該如何應對。這兩個真實案例或許能給大家一些啟示,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情況。
"案例一: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獲不起訴決定
本案由北京盈科(張家港)律師事務所施亞軍律師代理。施亞軍律師畢業于四川大學,擁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從2015年開始執業至今。他是北京盈科(張家港)律師事務所股權高級合伙人,在刑事領域經驗豐富,尤其擅長涉企刑事案件辯護等。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已逾800件。
2021年3月14日凌晨,在張家港市某酒吧,原張家港市司法局某所工作人員肖某某,因瑣事與被害人產生糾紛。肖某某向被害人扔凳子欲威嚇對方,結果凳腳戳碰被害人腹部,致其脾臟破裂并經手術摘除,傷情鑒定構成重傷二級。肖某某于4月14日被刑事拘留,28日取保候審。
施律師介入此案后,一方面積極促成肖某某賠償被害人并取得諒解;另一方面,引導肖某某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最終,檢察院認為肖某某犯罪情節輕微,自愿認罪認罰,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無前科劣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肖某某不起訴。
案例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證據不足不起訴
還是施亞軍律師代理的案件。江蘇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因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于2022年6月22日被取保候審。長江航運公安局蘇州分局移送起訴認定,2020年10月,王某某在經營公司期間,為維護企業建筑資質,多次以100元至200元價格購買他人《職業資格證書》信息共360條并使用,支付價款合計25300元。
施律師在審查案件時,發現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察院先后兩次退回該局補充偵查,經再次審查,仍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最終,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王某某不起訴。
法律干貨
積極賠償諒解:在刑事案件中,若造成他人損害,積極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可能會對量刑有積極影響,甚至像肖某某案一樣獲得不起訴決定。
重視證據審查:證據是案件的關鍵。像王某某案,若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嫌疑人有可能免予起訴。
認罪認罰從寬:自愿認罪認罰,能體現悔罪態度,在法律上可以獲得相應的從寬處理。
結語
從這兩個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當事人的態度、證據情況等都至關重要。遇到法律問題不要慌,積極應對很關鍵。施亞軍律師執業多年,經驗豐富,就職于北京盈科(張家港)律師事務所,地址在張家港市楊舍鎮人民東路19號國泰新天地21樓。希望大家都能從這些案例中有所收獲,在生活中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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