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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風電訊:5月13日,遼寧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對《遼寧省2026年新增風電項目建設方案(征求意見稿)》 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方案指出,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有關地市資源稟賦和消納能力,2026年新增風電項目建設規模110萬千瓦,全部用于支持無補貼陸上風電項目建設,具體分解情況如下:
鞍山市新增陸上風電建設規模50萬千瓦;
營口市新增陸上風電建設規模50萬千瓦;
遼陽市增補陸上風電建設規模10萬千瓦(在《遼寧省2025年第二批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案》中已下發40萬千瓦陸上風電建設規模基礎上進行增補)。
內容還指出,申報單位以單一投資主體參與,投資主體的控股方具備風電項目開發能力和運營管理經驗,資金實力可滿足申報容量總投資要求。
新增風電項目單體規模至少15萬千瓦,且場址不存在土地、環保、林草、軍事和文物等方面問題。
嚴禁未批先建、違規審批、擅自變更等違規行為。有關市要督促項目業主及時消除安全環保隱患,對不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依法采取停產整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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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2026年新增風電項目建設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全面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持續加快清潔能源強省建設步伐,構建綠色低碳現代能源體系,助力“碳達峰、碳中和”,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25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制定遼寧省2026年新增風電項目建設方案如下:
一、總體規模
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有關地市資源稟賦和消納能力,2026年新增風電項目建設規模110萬千瓦,全部用于支持無補貼陸上風電項目建設,具體分解情況如下。
鞍山市新增陸上風電建設規模50萬千瓦;
營口市新增陸上風電建設規模50萬千瓦;
遼陽市增補陸上風電建設規模10萬千瓦(在《遼寧省2025年第二批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案》中已下發40萬千瓦陸上風電建設規模基礎上進行增補)。
二、基本要求
1.有關市要堅持市場化,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通過競爭方式從申報單位中優選綜合實力強的項目業主參與本市風電項目建設。需將以上指標規模均一次性落實到項目業主。
2.申報單位以單一投資主體參與,投資主體的控股方具備風電項目開發能力和運營管理經驗,資金實力可滿足申報容量總投資要求。
3.新增風電項目單體規模至少15萬千瓦,且場址不存在土地、環保、林草、軍事和文物等方面問題。
4.新增風電項目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開展電力市場化交易。
三、有關工作程序
1.有關市發展改革委按照國家風電項目管理政策和《遼寧省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指導意見》要求,組織開展競爭配置工作,經市政府同意后,最晚于2026年6月底前,將優選出的風電項目業主和項目建設規模上報省發展改革委,逾期未報送視為自愿放棄項目建設規模。
2.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電力公司根據有關市上報情況聯合下發項目建設計劃,明確項目建設業主及規模。
四、保障措施
1.有關市要切實承擔項目管理主體責任,按照規定履行項目核準(備案)程序并做好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督促項目業主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并根據項目推進情況定期上報工作進展。
2.嚴禁未批先建、違規審批、擅自變更等違規行為。有關市要督促項目業主及時消除安全環保隱患,對不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依法采取停產整頓等措施。
3.省電力公司要同步推進新能源項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設,做好接網和消納保障工作,確保網源協調發展。
4.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市對新能源項目進度加強調度,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未按時間節點完成建設進度的,取消項目建設計劃;對于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建設進度延后的,需經省發展改革委批準后延期。
本方案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電力公司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來源:遼寧省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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