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就兩起惡意造謠、誹謗華晨宇先生的案件進行審理。經審理,法院認定相關涉案內容構成對原告華晨宇的【誹謗】,依法判令被告向華晨宇先生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維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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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除了目前已經判決的這兩起惡意侵犯華晨宇先生名譽權的案件,還有多例名譽維權案件正在依法審理中。對于當下網絡中仍然存在的惡意造謠、誹謗等侵權行為,也將實時進行調查取證,持續地用法律手段維護華晨宇先生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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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并非法外之地,言論自由應當以法律作為底線。針對華晨宇的這兩起惡意造謠發生于2021年,經歷了長達兩年的艱難維權之路,法律終于在2023年還華晨宇以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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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的成本如此之低,維護正義之路卻道阻且長,但是我們堅信一切違法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切對正義的追尋都會有好的結果。支持華晨宇先生的合法維權,也期待更多的正義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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