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下設的事業單位,比如各種“中心”,名義上是獨立機構,實際上早成了機關的內設處室?
碧翰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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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提出這樣的疑問和困惑,究竟見怪不怪?
某縣直機關單位,行政編很少,不少還是領導。但下面的事業單位,什么服務中心、信息中心、事務中心,事業編制就很多了。這些人的崗位不少安排在行政科室里,干的活兒跟行政編一模一樣,寫材料、搞督查、對接上級……可身份呢?還是事業編。
這或許就是“混崗混編”。事業單位的牌子還掛著,人卻早被“借”到了機關。久而久之,那套獨立的機構設置形同虛設。
那么,問題來了:干同樣的活兒,待遇卻有不少差別。有的行政編有車補、有特殊崗位津貼,事業編可能沒有;行政編晉升走職務職級并行通道,事業編要么評職稱,要么擠那幾條窄得可憐的提拔路徑。同一個辦公室,同一個工作量,年底一算賬,還是有差距。心里總不會那么平衡,但怪也只能怪編制不一樣。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現象?或許有如下三點:一是缺人,二是省錢,三是缺能。
先說缺人。很多行政機關部門,核定的行政編就那么幾個,而且有的還被領導占了。真正干活的科員?是很少的。可機關的活兒一點不少,除了自身職能職責之外,還要參加很多中心工作任務,以及不少事務性工作也在大量增加……只好把事業編拉上來頂崗。如果沒有這些事業編,很多機關連正常運轉都難。
再說省錢。事業編的用人成本相對于行政編要低一些。更重要的是,事業編晉升通道相對較窄,大部分人也心知肚明。這樣一來,他們反而能安心干具體事務,不會總琢磨著“怎么當官”。對機關來說,這的確是一舉兩得:既有人干活,又不用擔心下屬天天爭位置。
理解了這層邏輯,你也就明白了為什么不少行政機關還要招臨時工?同樣是缺人、省錢,臨時工更便宜、更“聽話”。從行政編到事業編,再到臨時工,像幾級臺階,越往下成本越低,越往上激勵越強。
還有一點就是缺能。有些事業單位也因為人少、錢少、職能弱,難以獨立發揮作用,即便要發揮作用,也離不開行政職能的支撐。所以有的時候也比較尷尬。
那么,事業單位到底該怎么發展才能充分發揮作用?可以考慮從機構職能上動刀。一方面,行政機關要真正聚焦于行政決策、執行、執法、監管等這些核心職能。
另一方面,可以探索將行政機關一些大量重復的事務性服務性工作,統一交給一個或者幾個大的事業單位來承擔。比如會務、后勤、培訓、檔案管理、信息化等,從而大力壓縮一些機關單位的內設機構和人員,以清晰地明確行政與事業單位之間的界限。
還有一方面,就是考慮“大部制”思維,聚焦重點任務事項和重要需求,做大做強做精一批事業單位,合并一些弱散單位,切實發揮其應有的服務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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