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開信息,ST元成(證券代碼:603388)于2025年7月1日晚間發布公告,披露公司因涉嫌在年度/定期報告中虛假記載財務數據,已收到監管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下發的《立案告知書》,被正式立案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也在同日因同一事項收到了監管局的《立案告知書》。
此前,ST元成的2024年年度財務報表已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帶有“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的說明段的保留意見審計報告,這已對公司財務信息的可靠性發出了嚴重預警。
而在2024年2月監管局也對公司出具了警示函,函中明確指出,經現場檢查發現公司存在多項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其中包括:
一、財務數據的失實。2020年、2022年半年度報告及2023年半年度報告中,關于收入、利潤等關鍵財務信息的披露不準確。
二、違規資金往來。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年度報告中,未按規定披露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發生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
三、關聯方及交易披露不全。在2017年至2022年間的年度報告中,未能完整披露關聯方信息,且未完整披露與賽石集團之間的股權交易情況。
本次監管局對公司及實控人的立案調查,預計與上述警示函所揭示以及審計報告所指出的歷史及近期信息披露違規的問題可能相關,然而,關于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認定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將以監管局進一步的調查結果為準。
然而,ST元成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要求上市公司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股索賠團隊”參與索賠和索賠所需材料。
江蘇振澤律師事務所股索賠團隊暫定ST元成索賠時間段為: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2月5日之間買入*ST元成,且在2024年2月6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虧損股民符合索賠條件
索賠提示:投*資者收到賠償款之后再支付律師費,索賠條件將以法院認定為準。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被Zheng監會處罰,受損的普通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
提醒廣大投*資者:索賠有時效限制,切勿錯失索賠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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