際華集團
2025年8月8日晚間,突發利空消息,際華集團發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監管局的《立案告知書》,同日晚間,際華集團因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漲幅偏離值累計達20%,而發布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依據2025年7月11日,公司發布的上半年業績預告,預計上半年再次虧損,而依據公開消息,公司于去年已巨虧42億元。230億市值的際華集團此次立案調查具體的違法事實有待監管局進一步調查結果,目前公司強調經營正常。
因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導致的虧損,投 資者符合條件可以索賠。
振澤律師事務所張云律師索賠團隊暫定:
于2025年8月8日之前買入際華集團,且在2025年8月9日之后賣出或持有際華集團的虧損投資者符合索賠條件
云內動力
2025年8月8日晚間,云內動力發布公告,先前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而遭監管局立案調查的程序已結束,監管局正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已下達,公司查明的違法事實與《行政處罰事先個告知書》中的一致:
一、銷售和采購返利、供應商索賠補償、期間費用的會計核算不準確、不規范;
二、未實際交付貨物但開具發票并依據發票確認收入,導致虛構收入;僅依據發票確認收入,導致跨期確認收入;
三、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及應收賬款信用減值不準確、未計提產品質量保證費用。
先前已提交索賠材料的虧損投資者,已陸續在計算中,未參與的投資者仍可繼續登記索賠。
振澤律師事務所張云律師索賠團隊暫定:
于2022/3/31至2024/4/15之間買云內動力,且于2024/4/16之后賣出或者持有的受損股民
匯金科技
2025年8月8日晚間,公司公告收到監管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5年7月4日收到因涉嫌信披違規遭立案調查,僅隔一個月,監管局已查明公司違法違規事實,相較于之前公司2025年3月收到的警示函,《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查明的違規事實和嚴重程度有所升級:
2025 年 1 月 24 日,匯金科技披露的 2024 年度業績預告僅顯示凈利潤為負,未披露年度扣除后營業收入不足 1 億元。而根據規定,滿足特定財務指標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2024 年 12 月,公司還將未實際履行的超 900 萬元訂單金額計入當年營收,剔除后營收不足 1 億,新增了虛增營收的實質性違規行為,使得 2024 年度業績預告存在誤導性陳述。
振澤律師事務所張云律師索賠團隊暫定:
于2025/1/25至2025/3/28之間買入匯金科技,且于2025/3/29之后賣出或者繼續持有的受損股民
ST高鴻
ST高鴻此前因涉嫌信披違規遭立案調查,2025年8月8日晚間發布已收到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查明的ST高鴻存在多項違規事實:
2015 年至 2023 年,該公司通過子公司參與、組織虛假貿易業務虛增收入和利潤。其中,2015 - 2021 年借筆記本電腦虛假貿易,2018、2020 及 2022 - 2023 年借 IT 系統等產品虛假貿易,導致相應年度報告虛增營收、成本和利潤。
此外,2020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時,相關文件引用 2018 - 2020 年虛假業務數據,構成欺詐發行,募集資金 12.50 億元。公司多位高管及關聯人員因參與、管理或未有效監督上述行為,需承擔相應責任。
振澤律師事務所張云律師索賠團隊暫定:
于2016/3/23至2024/4/29之間買入ST高鴻,且于2024/4/30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的受損股民
來源于公號“股索賠團隊”。
索賠提示:根據《證券法》和zui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被Zheng監會處罰,受損的普通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
提醒廣大投*資者:索賠有時效限制,切勿錯失索賠良機。勝訴實際獲賠再付費。
股索賠團隊專注于中小投*資者股票虧損索賠,對證券金融類法律有著深入研究,從事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長達十二年,積累大量為投*資者成功索賠的案例。其代理的部分案件已被法院選為示范案例,具有較高的行業認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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