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違法搭建養鴨棚確實不對,我想撤訴。”春分時節,在廣東石門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原告陽某在“森林法官工作室”法官譚進才的現場調解與釋法說理下,當場主動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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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潺潺,陽光透過密林照在“森林法官工作室”的牌子上,熠熠生輝——這正是清遠市清新區人民法院以“府院聯動”為紐帶,在官民之間搭建法治“連心橋”的生動縮影。
那么,這座“橋”是如何搭建起來的?法院又如何走出了一條具有特色的行政審判路徑?
不斷強化源頭治理
“‘府院聯調’既講透了法律,又考慮到了企業的客觀實際,我們接受調處結果。”2025年3月,清新法院與清新區司法局聯合調處了一起涉及占用林地的行政處罰復議案件,涉案企業負責人對結果表示滿意。
此前,該企業因衛星圖斑顯示占用林地被處罰,企業主張系水位自然變動導致,并無主觀故意。承辦法官與調解員實地勘察、現場會商,推動行政機關在法律框架內酌情調減罰款2萬元,企業則承諾完善手續、全面復綠,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這是清新法院高效解紛的實例之一。作為全市基層行政訴訟集中管轄法院,該院堅持“抓前端、治未病”,構建“巡回審判+跨區域聯調”行政爭議多元化解體系,設立跨區域聯調辦公室、行政爭議調解工作站,推動解紛資源全域覆蓋、高效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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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審判一起非法占用農用地行政處罰案
2025年以來,清新法院累計開展跨區域巡回審判7場、現場勘驗18次、跨區聯合調解50余次,成功化解山林權屬、工傷待遇、自然資源監管等重點領域行政爭議100余件。
為進一步強化源頭治理,2025年8月,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市司法局在府院聯動聯席會議上部署全面推行“判前建議函”機制,針對行政行為瑕疵提前發出法律建議,督促行政機關自我糾錯、規范執法。在機制推行過程中,清新法院探索“司法建議書+判前協調建議書+年度培訓會、季度聯席會、月度座談會”的“兩書三會”模式,推動行政執法標準與司法裁判標準精準銜接,讓行政爭議從“末端裁判”向“源頭預防”轉變,新收行政案件連續3年下降。
助力營商環境優化
“法官,我同意認定工傷,但目前資金壓力大,能否分期給?”
“我再跟當事人溝通下。另外,你們還是要采取一些措施,如明確劃定危險區域、給設備加裝感應停機裝置等,避免再出現類似安全事故。”
李某原是某包裝公司的員工,2025年2月,在車間工作時左手被機器壓傷,人社局認定其為工傷,并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但包裝公司不服,向區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區政府維持上述決定書。包裝公司仍不服,向清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11月,法官多輪釋法明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分期賠償協議,既幫受傷職工拿到了工傷賠償,也幫企業補上了安全生產管理的漏洞,實現了職工和企業的雙贏。
“處罰不是執法目的,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才能更好促進企業規范經營、長遠發展。”針對文旅、林業、市場監管等領域執法難點堵點,清新法院打造“菜單式”精準執法培訓機制,結合典型案例,厘清新興業態監管、法律適用銜接等實務難題,推動執法理念更新、執法標準統一、執法行為規范。
2025年11月,清新法院與清遠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聯合舉辦執法培訓會,行政審判庭法官圍繞文旅市場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行政審判與綜合執法銜接等主題進行授課,全市文化市場執法人員參訓。2025年以來,該院開展行政執法培訓7場、覆蓋9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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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為民宿經營者開展普法講座
針對文旅產業發展需求,清新法院創新“四快二就一優”審理機制,即快調、快立、快審、快執,就地立案、就地開庭,優先調解,實現涉文旅糾紛就地化解、快速處置。古龍峽景區法官工作室掛牌運行后,法院聯合文旅部門、景區管理方建立三方聯動機制,打通游客維權“快車道”,為文旅市場發展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2025年12月,在清遠中院指導下,清新法院、英德法院與廣東石門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聯合發布司法保護令,并揭牌成立“森林法官工作室”。這標志著清遠市生態領域司法行政協同共治機制全面落地,也是清新法院深化“府院聯動”的又一生動實踐。
如今,在古龍峽、河中溫泉等旅游風景區,“景區法官工作室”便民服務觸手可及;在廣東石門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白灣省級自然保護區,“森林法官工作室”將司法延伸至青山綠水間。清新法院依托“府院聯動”機制,通過與保護區、景區管理機構簽署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機制文件,在工作室集成法律咨詢、巡回審判、普法宣傳、糾紛調處等功能,為涉生態、涉旅游糾紛提供一站式、零距離、全鏈條司法服務,將司法服務嵌入生態保護、文旅發展的實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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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干警在白灣保護區為護林員宣講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知識
在涉生態、涉文旅行政審判工作中,清新法院堅持以裁判樹立規則、以司法引領價值。2025年5月,在一起無證經營旅游業務行政處罰案中,該院依法維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4.5萬元的處罰決定,對旅游市場“打法律擦邊球”的行為說“不”。2024年,在陽某等5人擅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被罰案中,一審、二審判決均支持行政處罰,明確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是不可觸碰的生態紅線。
從矛盾糾紛實質化解到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從生態司法保護到提升治理效能,清新法院以“府院聯動”為紐帶,將行政審判職能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我院將始終堅守‘如我在訴’情懷,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通過‘府院聯動’共譜‘協奏曲’,不斷提升行政爭議實質化解能力,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法治清遠、綠美清遠生態建設,為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更加強勁、持久的司法動能。”清新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
來源:法治日報
清遠中院 清新法院
審核:黃慧辰
編校:余淑嫻
采寫:趙彩紅 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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