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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名項目網絡提交材料時間為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5月6日18:00,提名單位(專家)網絡提名截止時間為2026年5月21日18:00,提名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26年5月28日。
福建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5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專家:
科技獎勵制度是黨和政府長期堅持的一項重要科技制度,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技獎勵的引導和激勵作用,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為發展新質生產力提供原動力。根據《福建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有關規定,現開展2025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名獎種
2025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以下簡稱“省科技獎”)可提名獎種包括: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和省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上述四個獎種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等級,2025年度授獎項目總數不超過200項。
二、提名方式
省科技獎提名工作采用專家提名和單位提名兩種方式。
(一)專家提名
1.提名資格。具備提名資格的專家包括: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以下簡稱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2)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
(3)福建省科技重大貢獻獎獲獎人;
(4)2011年度(含)以后的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第一完成人和福建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以下簡稱第一完成人)。
2.提名條件。2名以上(含2名)專家可聯合提名1項省科技獎項目(人),提名時列第一位的為責任專家。每名專家當年度提名項目不超過1項,且必須在熟悉的學科領域內進行提名,與提名項目第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專家不超過1人。
專家提名時,須于4月27日前向福建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獎勵辦”)提出申請(附件1)。省獎勵辦審核通過后,向專家發送用戶名和密碼。
3.年齡要求。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年齡不受限制,院士年齡不超過80周歲(194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福建省科技重大貢獻獎獲獎人、第一完成人年齡不超過70周歲(195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回避要求。所有提名專家不能作為同年度提名項目的完成人或提名人選,也不得是提名項目創新內容或其它任何支撐材料的貢獻者,并應回避本年度所有省科學技術獎評審活動。
(二)單位提名
提名單位包括設區市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省委、省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閩部隊、中央駐閩科研機構以及經省科技廳認定具有資格的其它單位。各提名單位按省獎勵辦在省科技獎勵管理信息系統內下達的提名指標限額提名,鼓勵提名省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科技特派員),全國重點實驗室省內依托單位作為第一完成單位(其固定人員作為第一完成人)申報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單列1個名額。外國人才作為第一完成人申報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單列名額。如存在上述提名名額單列并超過本單位提名名額的,請于5月14日前將《提名名額申請表》(附件5)電子版發送至省獎勵辦審核批準。
為了確保提名項目質量,各提名者(包括提名專家和提名單位)應當充分了解被提名項目(人)的真實情況,認真履行提名職責,做好省科技獎提名項目的遴選、提名材料的審核把關工作。提名者應當就候選人政治、品行、作風、廉潔等情況聽取其所在單位意見,候選人所在單位應當做好審核把關。如所提名項目發生異議,提名者應履行異議處理的責任。
三、提名條件
(一)省自然科學獎
提名省自然科學獎的項目,應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性和規律,做出重大科學發現,具有較強的前瞻性、理論性。實行代表作制度,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當公開發表或出版2年以上(2023年12月31日之前發表或出版),數量不超過5篇,其中,應至少有一篇為國內優秀期刊論文或專著(以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查詢結果為準)。省自然科學獎提名書中不再要求提供其它論文(專著)。
(二)省技術發明獎
提名省技術發明獎的項目,應是在我省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對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做出重大技術發明,且經實施,創造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具有明顯的原創性、實用性。其核心技術必須獲得授權發明專利。項目整體技術應用必須在2年以上(2023年12月31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產)。鼓勵提名面向我省產業發展關鍵共性技術問題,做出有助于打造“專精特新”企業的技術發明成果。
(三)省科學技術進步獎
提名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應在我省實施科技開發研究及應用創新性成果等方面具有突出成效并產生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注重創新性、效益性。項目整體技術必須應用或實施2年以上(2023年12月31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產)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產。圍繞國家和我省重大戰略需求和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要求,鼓勵提名在解決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問題、企業重大技術創新難題,特別是關鍵核心技術突破上作出貢獻和成效的優秀科技成果。
(四)省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
提名省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的項目,應是將自有先進的科學技術成果或者依法引進、消化吸收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在本省落地轉化并大規模應用或者大面積推廣,提升產業的技術水平,并產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項目。項目成果的整體技術應落地轉化并經實踐證明2年以上(2023年12月31日前在閩轉化)。作為成果轉化應用主要單位的省內企業,應列為提名項目的主要完成單位,按要求提供項目技術成果轉化所產生效益的客觀佐證材料,并接受實地考察。
提名省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科技特派員)的項目,應是將自有先進的科學技術成果或者依法引進、消化吸收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在本省主服務區和輻射服務區落地轉化并大規模應用或者大面積推廣,提升產業的技術水平,并產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項目。科技特派員(圍繞農業領域及涉農二、三產業)選認時間3年以上(2023年5月1日前考核合格),第一完成人必須為福建省個人科技特派員且選認次數在2次以上(可以不是連續選認),其他完成人須是福建省各級個人科技特派員或團隊科技特派員的成員。為項目成果的整體技術應落地轉化并經實踐證明3年以上(2022年12月31日前在閩轉化)。按要求提供項目技術成果轉化所產生效益的客觀佐證材料,并接受實地考察。
四、提名要求及有關規定
(一)提名者應按照各獎種的條件對提名項目材料的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提名項目須在本地區或本部門以及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自然日,公示內容包括:項目名稱、提名獎種、提名單位(專家)、項目簡介、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及其貢獻、主要知識產權及代表性論文專著等支撐材料目錄。專家提名項目,按照屬地化原則,由候選者(第一完成人所在單位或第一完成單位)所在的設區市科技主管部門協助進行提名公示,還應公示提名專家的姓名、工作單位、職稱和學科專業。凡存在異議的項目,在異議未妥善處理之前,不得提名。
(二)在提名工作中,應注重科研誠信管理,提名省科技獎項目的所有完成人、完成單位均應對項目有實質性貢獻。所有項目的提名材料必須包含項目第一完成單位提供的《完成單位合作關系說明》(完成單位僅一個的提名項目除外),合作關系包括但不限于專著合著、論文合著、共同立項、共同知識產權、共同參與制訂標準規范和產業合作等,并提供佐證材料。凡提供虛假數據、材料的,將記入福建省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三)凡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及由于國家安全、保密等原因不能公開的項目和軟科學項目,不屬于省科技獎表彰范圍。對生態環境造成污染危害或影響社會公共利益(如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項目不予受理。
(四)財政經費支持的各類計劃項目需提交計劃下達單位對整體項目的結題或驗收證明等材料。
(五)已獲國家級、省(自治區、直轄市)級科技獎勵或本年度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被提名的項目,不得再以相關技術內容提名福建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已獲得福建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不得再以相關技術內容提名省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省科技獎獲獎項目中已使用過的論文、專利、標準、著作(含計算機軟件)、動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要素,不得再次用于其他提名項目。
(六)作為項目主要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只能被提名1項省科技獎項目。
(七)項目主要完成單位均應為法人單位,單位名稱應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等法人證書上的名稱一致。項目第一完成單位應為在福建省內注冊的法人單位或中央駐閩法人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閩部隊。項目第一完成人的主要工作應在福建省內完成,其中省自然科學獎提名項目第一完成人必須是申報時或曾經人事關系在本省。
(八)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項目中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得作為省科技獎的主要完成人。各級黨政機關不得作為省科技獎的主要完成單位。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一般不作為省科技獎的主要完成人。確有實際貢獻的專業技術類公務員,需符合《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要求,并經具有相應干部管理權限的部門批準后列為提名候選人,在附件中提供干部管理權限的部門批準文件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職級證明材料。
(九)同一內容2023年度、2024年度連續兩年參加評審未予授獎的項目,須間隔一年提名。2024年度退評(評審階段撤回提名)的項目,2025年度暫停提名一年。
(十)權利人均不是項目主要完成單位(人)的知識產權、發明人均不是項目主要完成人的專利、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含共同)均不是項目主要完成人的論文專著,一律不得作為提名項目的支撐材料。
(十一)項目完成單位及完成人不得是失信被執行人。
五、提名操作程序
(一)已注冊的項目完成人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省科技獎勵管理信息系統,并按《2025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系統首頁相關下載欄)要求,認真填寫提名書的內容,經單位核實后在網上提交,并通知提名書上所選的提名單位(專家)上網審核。
未注冊的用戶在上網填寫前,先登錄省科技獎勵管理信息系統,點擊“單位注冊”在線注冊登記,取得單位管理員用戶名和密碼。項目完成人賬號密碼由單位管理員分配。
(二)提名單位(專家)應及時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省科技獎勵管理信息系統,對提名書內容進行認真審核。對審查合格的項目,詳細填寫《提名意見》后,網上提交至省獎勵辦,并在線打印提名書。請各提名單位(專家)務必認真填寫提名意見。由專家聯合提名的項目,請先由非第一提名專家填寫后,再提交至第一提名專家(責任專家)審核并填寫。
六、填寫要求
提名書是省科技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按照《2025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具體要求,客觀、如實、準確、完整填寫。
(一)提名時各主要完成單位應在“主要完成單位情況表”內確認并蓋章;各主要完成人應在“主要完成人情況表”里親筆簽名,并由所在工作單位確認信息并蓋章,所蓋公章必須與填寫的工作單位名稱(法人單位)完全一致,工作單位是國(境)外單位的,可以不蓋章。
(二)《應用證明》(參考格式見附件2)中應用情況及經濟社會效益由應用單位如實出具,須加蓋應用單位公章和應用單位財務專用章。工程類的項目經濟效益可由承建單位出具;農口項目應用單位若為縣級以下單位,應用證明應經應用單位上一級(縣級及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認可并加蓋公章。
(三)國家對相關行業有審批要求的項目(新藥、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食品、農藥、化肥、獸藥、通信設備、壓力容器、基因工程技術、標準等),必須提交相應的批準證明材料(審批時間應在2023年12月31日前)。
(四)自然科學獎和技術發明獎項目每項主要完成人不超過5名,主要完成單位不超過3個;科學技術進步獎和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項目每項主要完成人不超過10名,主要完成單位不超過8個;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科技特派員)項目每項主要完成人不超過10名,不用填寫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單位應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且無異議。省科技獎授獎時,一等獎完成人不超過10名、完成單位不超過8個;二等獎完成人不超過7名、完成單位不超過6個;三等獎完成人不超過5名、完成單位不超過4個;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科技特派員)只授予完成人,按上述授獎等級人數進行授獎。按排序自動從前向后取相應表彰對象。
(五)填寫提名書時應選擇提名等級,可選一等獎、一等獎或二等獎、一等獎或二等獎或三等獎。
(六)每個項目可申請回避專家三名(附件4)。
(七)形式審查不合格的項目不進行補正處理,同時不進入本年度評審。
七、報送要求
請提名單位(專家)務必做好2025年度省科技獎提名材料的審核把關工作,在系統內辦理網絡提名后,由系統生成打印紙質版提名書,并在相應位置分別簽字、加蓋公章,與附件裝訂成冊,報送原件1份。
(一)專家提名
提名專家須在相應位置簽名確認。由責任提名專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員(須有正式委托函)報送省獎勵辦。
(二)單位提名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報送提名材料。報送的材料包括:(1)提名函1份,內容應包括提名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提名項目匯總表(由系統生成打印);(2)紙質提名書原件1份。設區市提名函由該設區市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行文;省委、省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閩部隊、中央駐閩科研機構,以及經省科技廳認定具有資格的其它單位等由單位行文。
八、提名時間
各提名項目網絡提交材料時間為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5月6日18:00,提名單位(專家)網絡提名截止時間為2026年5月21日18:00,提名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26年5月28日。
附件:1.福建省科學技術獎專家提名申請表
2.應用證明(參考模板)
3.2025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書有關說明
4.回避專家申請表
5.提名名額申請表
福建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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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福建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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